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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薌城區昌泰商務服務有限公司與被告楊鍇任車輛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廉政監督卡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金志森: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金志森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方(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相關證據及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柯達煌: 本院受理原告程新強與被告柯達煌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7420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曾何水: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鑫眾祥貿易有限公司與被告曾何水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7482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周榮欽: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周榮欽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604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戴景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戴景文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763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鄭銀周: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鄭銀周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941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張林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張林杰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767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蔡勇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蔡勇斌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610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許偉偉: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許偉偉信用卡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939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送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陳國泰: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陳國泰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599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莊洪金: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莊洪金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6584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吳國財: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吳國財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之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6766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天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林成彬: 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漳州分中心與被告林成彬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602民初6947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蘇建新: 本院受理原告耿怡秋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訴求:1.要求蘇建新支付耿怡秋借款4000元;2.要求蘇建新承擔本案訴訟費)、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以及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0年4月7日15時00分在本法院第八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石東亮: 本院受理的原告姚禮斌與被告石東亮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1年3月31日上午9時在本院第八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福鼎市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福州世紀中輝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限公司: 本院對王小蘭訴你司與鄒艷琳、葉緒、張廣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3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福州世紀中輝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小蘭與被告鄒艷琳、葉緒、張廣龍、福州世紀中輝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張廣龍提起了上訴,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達上訴狀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鄭運林、邱秀芳: 本院對羅源灣濱海新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訴你們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71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姚為新: 本院對羅源灣濱海新城置業有限責任公司訴你追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72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饒曉輝: 本院受理原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被告饒曉輝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429民初757號民事判決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判決內容如下:饒曉輝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償還福萬通普惠金融卡尚欠借款本金229969.14元及尚欠借款利息和違約金(利息和違約金自2019年8月22日起按領用合約的約定計算至給付之日止,但應扣除饒曉輝已經支付的利息1261.85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5036元,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費1765元,公告費600元,合計7401元,由饒曉輝負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事審判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泰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許清湖、楊和玉: 本院受理原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被告許清湖、楊和玉、李宗應、楊和平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429民初658號民事判決書、交納訴訟費通知書,判決內容如下:許清湖、楊和玉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償還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李宗應、楊和平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李宗應、楊和平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有權向許清湖、楊和玉追償;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2018元,公告費600元,財產保全費900元,合計3518元,由許清湖、楊和玉、李宗應、楊和平負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民事審判庭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泰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李維升: 本院受理原告高莉與被告李維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802民初890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李維升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償還高莉借款50000元,并支付該款從2019年3月25日起至款還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二、李維升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償還高莉借款50000元,并支付該款從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3.85%計算的利息及從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還清時止、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的利息。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速裁組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蘇德林、黃清香: 本院受理福建龍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肖支行訴蘇德林、黃清香銀行卡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802民初790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柯海燕: 本院受理原告余躍訴你撫養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303民初238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柯海燕應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余靜杰支付余躍自2013年8月起至2020年7月止的撫養費計42000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費2775元,公告費720元,由余躍負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李漢: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涵江分行訴李漢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303民初1154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內到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宋: 本院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訴宋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02民初857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黃靜修: 本院對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訴黃靜修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02民初8575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王建春: 本院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訴王建春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02民初8562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陳珊: 本院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訴陳珊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02民初856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詹榮輝: 本院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分公司訴詹榮輝保險人代位求償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02民初855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2日 薛彩平、莫榮秀、高程、林宇航、鄭邦平: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清市祥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分別與你們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0)榕仲受16、17、18、22、370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于2020年12月30日分別作出(2020)榕仲裁16、17、18、22、370號《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各自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李欣怡不慎于2021年1月9日將身份證遺失,身份證號碼:3504022001****0026,身份證有效期:2017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特此聲明作廢。 聲明人:李欣怡 2021年1月12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1月11日股東會決議,福安市美辰電子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50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10萬元人民幣,請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5860667366 聯系人:繆文 地址:福安市城南街道南郊鶴林巷25號 福安市美辰電子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延平區明晟茶葉店不慎遺失南平市延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8年8月20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一份(許可證編號:JY13507020051433;有效期至:2023年8月19日),現聲明作廢。 延平區明晟茶葉店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南靖縣張婉華石材店不慎遺失南靖縣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4月13日核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各壹份,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350627MA31LUFJ0A,現聲明該營業執照正、副本作廢。 南靖縣張婉華石材店 2021年1月12日 更正聲明 福建中宏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在福建法治報刊登的減資公告,其中“根據2020年11月17日股東會決定,福建中宏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系誤刊,正確為:根據2020年11月17日股東決定,福建中宏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特此更正。 福建中宏盛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莆田市涵江區愛爾家政服務部不慎遺失莆田市涵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8月12日核發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正本,證號:莆E201901637,現聲明該許可證正本作廢。 莆田市涵江區愛爾家政服務部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福安市舅婆廚坊遺失公章一枚,公章章文:福安市舅婆廚坊,現聲明作廢。 福安市舅婆廚坊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福州正值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號:3501040142910,現聲明作廢。 福州正值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永安市華興鋁合金不銹鋼經營部遺失公章一枚,編號:350481200673,現聲明作廢。 永安市華興鋁合金不銹鋼經營部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福建拾陸度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不慎遺失法人章一枚,內書:潘翔,現聲明作廢。 福建拾陸度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1月11日股東會決議,福建省德化縣心友工貿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伍仟萬元人民幣減少為壹仟萬元人民幣,請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8950168425 聯系人:胡梅英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縣潯中鎮城東工業區 福建省德化縣心友工貿 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認領公告 2020年12月28日0時許,福建海警局在漳州市云霄縣陳岱鎮礁美村鮑魚場碼頭附近查獲一艘無船名船號船舶及船上運載柴油一批,現場未發現該船船舶相關證書及船載柴油合法手續。此后經多方調查仍無法查證該船船主及柴油貨主,現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之內,請該船船主及柴油貨主到漳州海警局認領并說明情況,逾期將按有關規定處理,聯系電話0596-5682110。 漳州海警局 2021年1月12日 認領公告 2021年1月6日9時18分,我局在霞浦縣北壁鄉四門橋村附近海域(26°35′.417N,119°50′.179E)查獲一艘船舶(鋼結構泡沫油船,船上空載,未涂刷船名船號,船長約15米、寬約4.5米)。查獲時,在該船上未發現該船任何相關船舶證書。現依法在《福建法治報》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請該船船主到我單位認領,逾期我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置。 聯系電話:17705930494、0593-8507110 聯系地址:寧德市蕉城區閩東西路8號 寧德海警局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福州市鼓樓區代沛桃建材商行不慎遺失開戶許可證,企業賬號:14020281096 01060749核準號:J3910046883701,所以登報掛失。 福州市鼓樓區代沛桃建材商行 2021年1月12日 認領公告 2021年1月6日9時59分,我局在霞浦縣北壁鄉四門橋村附近海域(26°35′.517N,119°50′.797E)查獲一艘船舶(鋼結構泡沫油船,船上空載,未涂刷船名船號,船長約15米、寬約4.5米)。查獲時,在該船上未發現該船任何相關船舶證書。現依法在《福建法治報》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請該船船主到我單位認領,逾期我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置。 聯系電話:17705930494、0593-8507110 聯系地址:寧德市蕉城區閩東西路8號 寧德海警局 2021年1月12日 遺失聲明 福州市倉山區恒進電信特約服務部不慎遺失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5月26日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注冊號:92350104MA2Y9LM08B,現聲明該營業執照副本作廢。 福州市倉山區恒進電信特約服務部 2021年1月12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1月11日股東會決議,福建天悅商務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100萬元人民幣,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3960876062聯系人:劉金林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臺江區寧化街道望龍二路ICC升龍環球中心31樓06辦公室 福建天悅商務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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