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素萍: 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初8433號原告泉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與被告林素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843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經過六十日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郭三龍: 本院受理(2020)閩0602民初7433號原告占淑珍與被告郭三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602民初7433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經過六十日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詹思恩、謝貴丹、吳亦清、吳東德、吳亦建: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蕉城刺桐紅村鎮銀行有限公司與被告詹思恩、謝貴丹、吳亦清、吳東德、吳亦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902民初1838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吳亦清、謝貴媚、詹思恩、吳東德、吳亦建: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蕉城刺桐紅村鎮銀行有限公司與被告吳亦清、謝貴媚、詹思恩、吳東德、吳亦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902民初1839號民事判決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周大龍: 本院受理原告呂輝達與被告周大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案號:(2021)閩0125民初32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清涼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永泰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陳克華、林碧琴: 本院受理原告曹雪與被告陳克華、林碧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27民初89號案件的起訴狀副本【訴訟請求:1.要求被告歸還借款本金人民幣130000元及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從起訴之日至實際還款之日止的利息;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告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及廉政監督卡等應訴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天上午9時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沙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魏祥: 本院受理原告吳煥瑯與被告魏祥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427民初103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一、魏祥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吳煥瑯借款本金2000 000元;二、魏祥應自2020年5月6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資金占用期間利息至實際還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費31760元,由魏祥負擔22800元,吳煥瑯負擔8960元。公告費600元,由魏祥負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沙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林進國: 本院受理的原告羅旌杰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481民初314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一、林進國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給羅旌杰借款本金46,909.1元、支付利息938.2元,合計47847.3元,并以46,909.1元為基數,按月利率2%繼續支付自2019年7月3日起至借款還清之日止的利息;二、林進國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給羅旌杰律師代理費3000元。案件受理費1075元,由羅旌杰負擔86元,林進國負擔989元。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林進國、黃起場: 本院受理的原告羅旌杰訴你們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19)閩0481民初314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一、林進國應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償還給羅旌杰借款本金45,816.4元及利息916.3元,合計46,732.7元,并以45,816.4元為基數,按月利率2%繼續支付自2019年7月2日起至本判決確定的還款期限內的實際付款日止的利息;二、黃起場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案件受理費1,075元,由羅旌杰負擔90元,林進國、黃起場負擔985元。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遺失聲明 東山縣西埔鎮益閩貿易商行不慎遺失圓形塑膠質公章一枚(內書:東山縣西埔鎮益閩貿易商行;印章編碼:3506260014708),現聲明作廢。 東山縣西埔鎮益閩貿易商行 2021年2月6日 應水鳳: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融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告應水鳳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一案〔(2021)閩0481民初53號〕,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責任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舉證期限為本公告送達期滿后的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次日上午8:30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則依法缺席判決。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黃定平: 本院對原告李國富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802民初7001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馬濟周: 本院受理原告林煊輝與被告馬濟周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參加訴訟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證據材料、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10時0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清流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邱模求: 本院受理原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被告邱模求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429民初538號民事判決書、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本院判決如下:邱模求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償還福萬通普惠金融卡借款本金3906.31元、利息及違約金(利息、違約金自2017年2月21日起按《福建農村信用社農商銀行普惠金融卡領用合約》約定計算至實際償還借款之日止)。案件受理費50元,保全費78元,公告費600元,合計728元,由邱模求負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泰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李彩嬌: 本院對原告張寶英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693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張雪娟: 本院對原告福建正宏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與被告張雪娟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123民初102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林曉鳴、林云峰: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世茂嘉年華置業有限公司與被告林曉鳴、林云峰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四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閩侯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陳麗清: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世茂嘉年華置業有限公司與被告陳麗清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10時0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四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閩侯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劉學銓: 本院受理原告長汀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你、廖建華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含證據)、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等材料。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舉證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30日。并定于2021年2月22日下午15時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裁判。 長汀縣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5日 吳水月: 本院受理原告建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被告吳水月銀行卡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430民初119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建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謝幫鼎: 本院受理原告黃紅英與被告謝幫鼎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0)閩0430民初128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建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遺失聲明 漳州市十一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號:3506021905122,現聲明作廢。 漳州市十一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張明旺: 本院受理原告王進忠訴被告張明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閩0421民初95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被告張明旺欠原告王進忠借款30000元及自2013年9月12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借款20000元按月利率1.5%計算的利息24970元。該款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一次性還清。二、被告張明旺同時還應支付原告王進忠借款20000元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實際款還清時止按LPR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三、駁回原告張明旺的其他訴訟請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明溪縣人民法院 2021年2月6日 北京匯永商學科技有限公司、楊平、北京樂融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本會受理申請人李劍敏與被申請人北京匯永商學科技有限公司、楊平、北京樂融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2021)榕仲受16號],現向你公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等。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答辯、選定仲裁員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選定仲裁員期限屆滿后第一個工作日將依法組成仲裁庭,你應于仲裁庭組成后第一個工作日到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現定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在本會第三仲裁室開庭審理。(本會地址:福州市楊橋東路142號楊橋大廈一層)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2月6日 遺失聲明 南平市建陽區萬利來便利店不慎遺失南平市建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1月6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一份(許可證編號:JY13507030058740;有效期至:2025年1月5日),現聲明作廢。 南平市建陽區萬利來便利店 2021年2月6日 遺失聲明 武夷山市農友果蔬農民專業合作社不慎遺失圓形橡膠質公章一枚(內書:武夷山市農友果蔬農民專業合作社),現聲明作廢。 武夷山市農友果蔬農民 專業合作社 2021年2月6日 遺失聲明 福建新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編碼:35010510000493,現聲明作廢。 福建新陸工程設計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2月4日股東會決議,福建元城建材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2000萬元減少為1000萬元,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5159308603 聯系人:章高華 地址:寧德市東僑經濟開發區曲尺塘路8號三盛海德公園140幢117室 福建元城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2月4日股東會決議,寧德市海翔投資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200萬元減少為100萬元,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5859304817 聯系人:施小瑛 地址:寧德市蕉城區福洋工業區天弘樓408室 寧德市海翔投資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變更聲明 興嘉優創(泉州)投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東海大街翡翠園古港路39號)變更為福建神際古建園林建設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萬安街道萬福社區萬榮街218號現代華城科技中心廣場1幢18層),興嘉優創(泉州)投資有限公司原銅公章(編號:3505030012116),現聲明作廢。 福建神際古建園林建設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2月4日的股東會決議,福建安野高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50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10萬元人民幣,請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特此公告! 聯系人:黃元君 聯系電話:13799177779 福建安野高新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遺失聲明 福建省順昌縣原生態貿易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圓形塑膠質公章一枚(內書:福建省順昌縣原生態貿易有限公司;印章編碼:3507210007102),現聲明作廢。 福建省順昌縣原生態貿易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清算結果公示及開會通知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福建省全玉德藝術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開股東會成立清算組。現將清算結果公告如下:截止2021年01月30日止,公司資產總額0萬元,負債總額0萬元,凈資產0萬元。(無剩余可分配凈資產。)如有未盡的債權債務由全體股東承擔。如有異議,請在六十日內與公司聯系。 本公司將于2021年04月10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四層D、E單元召開關于公司注銷及確認清算報告的股東會,請準時出席。 特此公告! 聯系人:劉邦友 聯系電話:18883023883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五一北路171號新都會花園廣場四層D、E單元 福建省全玉德藝術品有限公司 清算組成員:劉邦友、郭子明 2021年2月6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2月5日的股東會決議,大田縣禾鑫沅商貿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77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100萬元人民幣,請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見報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特此公告! 聯系人:張宗前 聯系電話:15859844326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縣均溪鎮雪山南路4號4樓 大田縣禾鑫沅商貿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認領公告 2020年9月7日,福州海警局在長樂松下附近海域查獲一艘涂刷“66”船號的可疑船舶,現場人員無法提供該船舶合法手續,該船涉嫌非法盜采海砂。現依法對“66”船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個月內,請該船船主攜帶相關有效證件材料到福州海警局認領,逾期我局將依法進行處理。 聯系電話:0591-83296110 聯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亭江鎮東街村坑里188號 福州海警局 2021年2月6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2月3日股東會決議,福建匯誠建材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2000萬元減少為1000萬元,債權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3850393659 聯系人:陳仕斌 地址:寧德市蕉城區霍童鎮霍童村四見坪26號 福建匯誠建材有限公司 2021年2月6日 清算公告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福建省農業農村廳的申請,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閩01清申12號裁定書,裁定受理福建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強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1月22日作出(2021)閩01強清4號決定書,指定福建天凱(福州)律師事務所為福建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清算組。本所接受指定后,立即組建清算組,組長:陳鳳,組員:朱恒、李菲、陳建平、蔡鈺鈴。現清算組依照法律規定,公告如下: 一、福建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的債權人應在接到清算組通知之日起30日內或本公告刊登公布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逾期申報債權的,自行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二、福建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的債務人或財產持有人,應當在本公告刊登公布之日起10日內向清算組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三、福建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清算義務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財務管理人員、其他經營管理人員等)應積極配合清算組進行清算,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證照、財務賬冊等全部資料,因客觀原因無法移交的,應當根據清算組的要求作出書面說明或者提供有關證據和線索。 四、清算組通訊地址:福州市鼓樓區溫泉公園路59-1號世紀金源大飯店公寓1301、1302單元;聯系人:陳律師,聯系電話15306070842。 特此公告。 福建省農業綜合開發公司清算組 2021年2月6日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