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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肇事司機 發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機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報警,而是駕車逃離現場,事后又喊來朋友頂包企圖偷梁換柱,達到逃避法律責任的目的。不過,他的如意算盤最終落了空,執勤民警當場識破了他們的伎倆。日前,事主張某手拿感謝信,來到武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特意向民警表示感謝,感謝民警及時破獲肇事逃逸案。 兩車相撞 有人自認“肇事者”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3月15日訊2020年12月10日14時許,車某駕駛小型轎車途經武平大道時與同向行駛由張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摩托司機張某當場昏迷,車某下車查看了傷者的傷情后,將他挪到了路邊,然后駕車倉皇逃離現場,路人目睹一切后,掏出手機報了警。 接到報警后,該大隊事故處理中隊的值班民警帶隊火速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事故民警發現摩托車司機張某頭部及身上多處受傷,120急救醫護人員已經為他包扎好頭部傷口。此時,一個叫林某的青年主動上前,自稱是肇事小車的駕駛員。 圖為事故現場 為了進一步核實肇事駕駛員的真實身份,深入了解案件的相關情況,民警對該男子進行了口頭詢問,發現他神情緊張,對行駛路線、事發經過等問題的回答也是含糊其辭,這引起了民警的高度懷疑,而且小車的停靠位置與摩托車倒地后的刮蹭痕跡位置不相符,從以上種種跡象,民警判斷林某存在替人頂包的極大嫌疑。 警方勸導 “頂包”者說出實情 “你對案發情況都不熟悉,確定是自己開的車?”“這里路口有很多公共視頻,我們回去調查,真相很快會水落石出。”在民警的耐心勸導和法律教育下,林某經過思想斗爭,最終做出了抉擇,承認了肇事司機另有其人。 據林某講述,他接到朋友車某電話要他幫忙“頂包”,二話不說就答應了。“朋友有難,理應伸出援手,心想不就是幫個‘小忙’而已,蒙混蒙混就過去了,沒曾想會觸犯法律,早知如此,我一定不會答應這個荒唐之舉,還會主動勸說朋友勇敢站出來承擔責任。”林某后悔地說。 擔心害怕 肇事者逃離現場 在勘查現場,民警從肇事小車上暫扣了行車記錄儀,行車記錄儀還原了事故發生瞬間的畫面。從小車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初步判斷,事發當時雙方的車速都超過了限速。面對突然出現的摩托車,小車絲毫沒有覺察,而摩托車從輔道左拐匯入主道時,也沒有注意左后方來車。 事故瞬間發生,摩托車司機張某頭部重重砸在小車前擋風玻璃上,之后又向前滑行六七米,摩托車則向前滑行了十余米。撞到摩托車后,小車司機下車查看,發現摩托車司機傷勢嚴重,他把傷者往路邊搬了一下后,做出一個讓人驚訝的舉動:逆向逃離事故現場。 “當時那人倒在地上一動不動的,頭上全是血,我嚇壞了,心想著趕緊離開這里,可是離開以后我是既擔心又害怕,于是便托我朋友開我車過去探探情況,商量好如果當事人認不出誰是駕駛員的話就由我朋友先頂替著。”肇事司機車某回憶說。 經審訊,車某?對其發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五條第六項之規定, 決定給予車某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罰。 (本報記者 陳章群 特約記者 張春波 通訊員 李曉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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