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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股東決定,福建福寧輕工企業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作出股東決定。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擬吸收合并福建福寧輕工企業有限公司。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存續,福建福寧輕工企業有限公司解散。合并前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2110萬元;福建福寧輕工企業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1800萬元;合并后存續的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3910萬元。根據《公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均由合并后存續的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承繼,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0591-87576168 聯系人:黃晨希 地址:福州市臺江區江濱中大道386號國資大廈16層 福州安遠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福建福寧輕工企業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注銷公告 三明市梅列區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經業務主管單位(三明市三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現已成立清算小組,請委員會債權人、債務人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45日內,向委員會清算小組申報債權、債務。會員如對注銷登記有異議,亦可向清算小組提出意見。特此公告! 聯系人:吳平 聯系電話:8288805 三明市梅列區消費者保護委員 2021年8月28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8月27日股東會決議,福建大眾發展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500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1000萬元人民幣,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3905922238 聯系人:陳克強 地址:福建省長樂市吳航街道鄭和中路282號 福建大眾發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劉慧文: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龍文區支行與被告劉慧文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無法直接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黃冠毅: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龍文區支行與被告黃冠毅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廉政監督卡、開庭傳票及相關證據、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次日起15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8時3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陳雄文: 本院受理原告王鎮江與被告陳雄文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開庭傳票等。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巷口人民法庭領取上述的訴訟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內。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三日的上午8時3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巷口人民法庭第四審判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陳國泰: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薌城區支行與被告陳國泰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閩0602民初3677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魏友卿: 本院對原告福州市漁盛飼料有限公司與被告魏友卿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123民初1253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羅源縣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0日 薛扳平: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恒景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告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答辯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上午9時0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將依法判決。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陳艷、劉禮彬: 本院受理原告蘇曉隆與被告福建天璽投資有限公司、第三人陳艷、劉禮彬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原告蘇曉隆不服我院的裁定,提出上訴,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蘇曉隆的上訴狀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裁定書,逾期視為送達。提交答辯狀期間為公告期滿后15日,未提交答辯狀不影響本案的審理。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減資公告 根據2021年8月27日股東會決議,三明市同信礦業有限公司擬減少注冊資本,由1000萬元人民幣減少為50萬元人民幣,請債權人自接到公司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特此公告! 聯系電話:13646007777 聯系人:沈曉東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新市南路152號5幢2405室 三明市同信礦業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佛山市渝鼎鞋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沙縣金沙白炭黑制造有限公司與被告佛山市渝鼎鞋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1)閩0427民初1477號,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本案原告訴訟請求為:1.要求被告支付貨款78370元,支付自2020年10月23日起計至2021年4月22日的逾期付款違約金1509元);2.要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期限和舉證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三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上午十時整在本院第七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楊文蓮: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寧縣支行與被告卓云貴、楊文蓮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案號(2021)閩0430民初182號】,現已審理終結并依法作出判決。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30民初182號民事判決書。請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建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劉楊: 本院受理原告吳本磊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缺席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03民初792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戴晨光: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享樂數碼科技有限公司訴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缺席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03民初661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送達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肖揚云、黎發祥: 本院受理原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被告肖揚云、黎發祥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起訴狀副本、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訴訟須知、舉證通知書、民事裁定書、保全告知書、風險提示書、廉政監督卡各一份。原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的訴訟請求為:1.依法判令被告肖揚云歸還原告普惠金融卡借款本金28325.48元、利息6666.45元及違約金7300.23元,合計42292.16元,以后利息、違約金按合同規定計算至還款日止;2.判令黎發祥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擔保責任;3、本案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上述被告共同承擔。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本案定于舉證期滿后第三日上午9時0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屆期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的,本院將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 泰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華權(男,公民身份號碼350825198807222630): 本院受理原告盧林峰與被告華權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及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原告盧林峰訴請1.判令被告華權立即償還借款本金340000元及支付利息316250元,合計656250元,并支付從2021年7月29日起至款清之日止、以340000元為本金,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計算的利息;2.判令華權支付盧林峰因本案支出的律師費10000元;3由華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和保全費用。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15時0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姚素芬、路振發: 本院對原告張木興訴被告姚素芬、路振發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802民初521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姚素芬、路振發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共同償還張木興借款本金5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訴的,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曹發添: 本院受理原告丘乾雄訴被告曹發添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案件的起訴狀副本、舉證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期限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30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河田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若未到庭將依法缺席裁判。 長汀縣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8日 福州洋洋喜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吳明: 本會受理申請人董磊與被申請人福州洋洋喜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吳明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案[(2021)榕仲受712號],現向你們公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等。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答辯、選定仲裁員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本案將于選定仲裁員期限屆滿后第一個工作日組成仲裁庭,于2021年11月25日下午3:00在本會第一仲裁室開庭審理。請于仲裁庭組成后第一個工作日到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8月28日 葉娟、林兆輝、倪詩崗、韓美華: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清市祥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分別與被申請人葉娟和林兆輝、倪詩崗和韓美華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2案[(2020)榕仲受798號、799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于2021年8月11日作出(2020)榕仲裁798號、799號《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8月28日 林玉容: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清市祥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林玉容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2021)榕仲受496號],現向你公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等。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答辯、選定仲裁員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本案將于選定仲裁員期限屆滿后第一個工作日組成仲裁庭,于2021年12月2日上午9:00在本會第二仲裁室開庭審理。請于仲裁庭組成后第一個工作日到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8月28日 魏輝、林國平、郎亞蘭: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清市祥和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分別與被申請人魏輝、林國平、郎亞蘭之間的物業服務合同糾紛3案[(2020)榕仲受797號、(2021)榕仲受33號、(2021)榕仲受71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分別于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4日、2021年7月29日作出(2020)榕仲裁797號、(2021)榕仲裁33號、(2021)榕仲裁71號《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8月28日 遺失聲明 永安市視覺廣告有限公司遺失永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電子營業執照一份,電子營業執照序列號:10015100436080,現聲明作廢。 永安市視覺廣告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遺失聲明 寧德市蕉城區霍童水珠水果店不慎遺失寧德市蕉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4月27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各一份(許可證編號:JY13509020087960),現聲明作廢。 寧德市蕉城區霍童水珠水果店 2021年8月28日 遺失聲明 福安市領先未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遺失公章、法人(吳巧云)私章一枚,現聲明作廢。 福安市領先未來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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