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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聲明 福建人合己合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號:35010210034307,現聲明作廢。 福建人合己合影視傳媒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三明仙師貿易有限公司不慎遺失三明市梅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4月14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各一份(許可證編號:JY13504020054903;有效期至:2025年4月13日),現聲明作廢。 三明仙師貿易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中共陳城鎮陳城村總支部委員會不慎遺失圓形木質公章一枚(內書:中共陳城鎮陳城村總支部委員會第一支部),現聲明作廢。 中共陳城鎮陳城村總支部委員會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連城縣大師傅特產店不慎遺失連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11月7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許可證編號:JY13508250002115,現聲明該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作廢。 連城縣大師傅特產店 2021年9月16日 陳幼春: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薌城支行與被告馬華林、陳幼春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1101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林鐘明: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龍江支行與被告林鐘明信用卡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廉政監督卡,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開庭日期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3日上午8時30分(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蔡藝聰: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薌城區海拓五金店與被告蔡藝聰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方(單位)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相關證據及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訴訟風險提示書等。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十五日內,舉證期限為答辯期滿后的十五日內。本院定于舉證期限屆滿后的第三日上午九點(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判決。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郭深圳、秦婷婷、卓德地: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薌城區支行與被告郭深圳、卓德地、卓德衍、秦婷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2021)閩0602民初2264號民事判決書。限你們自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侯小蘇: 本院受理原告朱建與被告侯小蘇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125民初2356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永泰縣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廖晉鋒: 本院受理原告鄧海春與被告廖晉鋒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03民初810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林國良: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元支行與被告林國良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1)閩0403民初1409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來院領取民事判決書。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羅長培: 本院受理(2021)閩0403民初2293號原告管偉暉與被告羅長培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無法向你直接或郵寄送達訴訟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均為公告期滿后的 15日內。并定于2021年12月2日上午9時0分(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在本院第四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本人蔣瀟遺失建甌恒大置業有限公司開具的收據(票號1023189)現聲明做廢。 聲明人:蔣瀟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福州陸通廣告有限公司不慎遺失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02年4月4日核發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冊號:3501002008277,現聲明作廢。 福州陸通廣告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6日 黃斌、鄒會明: 本院受理原告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被告黃斌、鄒會明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閩0429民初578號民事判決書、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書。本院判決如下:一、黃斌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歸還泰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借款本金29800元、透支利息及違約金;二、鄒會明對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鄒會明在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黃斌追償。案件受理費2256元,財產保全費1000元,公告費600元,合計3856元,由黃斌、鄒會明負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泰寧縣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陳月青(女,公民身份號碼352601198108237526): 本院受理原告陳志強與被告陳月青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開庭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分別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和30日內。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的第2日上午8時45分(遇法定假日順延)在本院三樓第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龍巖市新羅區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6日 方義斌、方義林、沈宏椿、吳七妹、方鑫: 本會受理申請人陳金土與被申請人方義斌、方義林、沈宏椿、吳七妹、方鑫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案[(2021)榕仲受245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于2021年9月9日作出(2021)榕仲裁245號《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9月16日 鄭安寧: 本會受理申請人福建闊達商貿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鄭安寧之間的車輛租賃合同糾紛案[(2021)榕仲受606號],現向你公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仲裁申請書》及證據材料等。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答辯、選定仲裁員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0日內。本案將于選定仲裁員期限屆滿后第一個工作日組成仲裁庭,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在本會第二仲裁室開庭審理。請于仲裁庭組成后第一個工作日到本會領取《仲裁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通知書》,逾期,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 員會 2021年9月16日 福建天信投資咨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本會受理申請人羅思標與被申請人福建天信投資咨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服務合同糾紛案[(2021)榕仲受490號],經本會依法缺席審理,已于2021年9月13日作出(2021)榕仲裁490號《裁決書》。《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請于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到本會領取《裁決書》。本公告自發出之日起60日即視為送達。 福州仲裁委員會 2021年9月16日 福建廣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請人謝兵與被申請人福建廣榕電力工程有限公司關于合同、經濟補償、社會保險爭議一案【榕勞人仲案字(2021)第309號】,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仲裁文書,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參加仲裁通知書及開庭通知書。限你自公告發出之日起六十日內來本委領取上述仲裁文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提交答辯書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十個工作日內。本委定于答辯期滿后第六個工作日上午9時在本委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決。 本委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古田路128號勞動大廈5樓;聯系電話:0591-85160560。 福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福州市鼓樓區好居蔬菜店不慎遺失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7年9月24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許可證編號為:JY13501020060841,現聲明該《食品經營許可證》(副)本作廢。 福州市鼓樓區好居蔬菜店 2021年9月16日 遺失聲明 福州市鼓樓區九鶴巖茶葉店不慎遺失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7月6日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350102MA34BR464E,聲明作廢。 福州市鼓樓區九鶴巖茶葉店 2021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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