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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2日訊 酒吧是人們聚會喝酒、放松心情的場所,但任何場所的娛樂活動都必須以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為前提,否則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平潭檢察院對平潭地區首個組織淫穢表演罪案提起公訴,涉案酒吧老板三人被判刑。 林某甲、林某乙兄弟在平潭合伙經營某酒吧,酒吧現場管理由王某負責,王某在各地酒吧上班15年之久,經驗豐富人脈廣。 今年4月初,王某覺得酒吧生意慘淡,一直沒什么人氣,便向老板林某甲、林某乙兄弟支招,打算邀請年輕女嘉賓到現場表演以活躍氣氛、刺激消費,立即得到老板首肯。 后王某通過經紀人“小沫”邀請到年輕女嘉賓何某,雙方商定表演內容有“椅子舞”等具有誘惑性節目。林某甲、林某乙兄弟還組織員工以何某半裸體照片制作海報,并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造勢。 2021年4月17日0時許,女嘉賓何某從廣州趕到平潭,與王某對接后來到該酒吧。舞臺上,何某身著比基尼,并邀請酒吧氣氛組男性員工鄭某上臺配合表演,鄭某半裸上身、僅著內褲,二人借助椅子、酸奶、啤酒等道具,以具體動作模擬性行為。 王某拍攝現場視頻發給經紀人“小沫”,表示現場非常“勁爆”,以后還要多多合作。后因現場觀眾將表演視頻轉發到朋友圈,經群眾舉報,公安民警立即到現場一舉抓獲全部涉案人員。 面對檢察官的訊問,林某甲、林某乙和王某最初雖如實供述案件過程,但不愿認罪認罰,認為女嘉賓身穿比基尼而非裸體,不屬于淫穢表演。 對此,檢察官對他們進行細致的釋法說理,根據法律規定,組織淫穢表演罪不局限于組織表演者裸體表演,還包括組織表演者利用性器官進行誨淫性表演,以及組織表演者半裸體或者變相裸體表演并通過語言、動作具體描繪性行為。 經普法后,三人均自愿認罪認罰。 日前,法院一審判決林某甲、林某乙和王某均構成組織淫穢表演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九個月不等。表演者何某與鄭某因參與淫穢表演,被處以行政拘留。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蔡云玲 王丹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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