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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2)閩0104破9號 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鄭望的申請,于2022年9月29日裁定受理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指令本院審理,本院指定上海錦天城(福州)律師事務所為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于2023年3月6日前向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金山大道413號麗景天成一期6棟樓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辦公室,聯系電話:江律師13328674288、范律師13509368375、林律師18959186192,電子郵箱:egl13328674288@126.com)或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http://pccz.court.gov.cn申報債權。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對此前已進行的分配無權要求補充分配,同時要承擔為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未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本院定于2023年3月20日9時召開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會議召開方式將另行通知。依法申報債權的債權人有權參加債權人會議。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參加會議的債權人系自然人的,應提交個人身份證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應提交特別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律師執業證,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提交律師事務所的指派函。 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理事等執行機構或者決策機構的成員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清算義務人應配合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進行清算,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鄧曉婷、鄧世星: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縣支行(以下簡稱“沙縣農行”)與被告鄧曉婷、鄧世星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照法律規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閩0427民初2089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為:一、解除沙縣農行與鄧曉婷、鄧世星于2020年6月4日簽訂的《農戶貸款借款合同》(合同編號:35020120200092801);二、鄧曉婷、鄧世星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償還沙縣農行借款本金100000元、利息5391元(計至2022年5月31日止),從2022年6月1日起至還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及復利按《農戶貸款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計算;三、鄧曉婷、鄧世星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沙縣農行支付律師代理費2800元;四、鄧曉婷、鄧世星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沙縣農行支付財產保全申請費1061元。案件受理費2464元、公告費800元,由鄧曉婷、鄧世星負擔。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三明市沙縣區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拍賣公告 定于2022年12月20日上午11:00時在漳州市薌城區騰飛路298號御龍天下24幢501拍賣廳舉行拍賣會,標的:閩E0008C等車輛一批(保證金:貳萬元)。 標的看樣、報名及繳交保證金截止時間:2022年12月16-19日下午4時止(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 地址:漳州市薌城區御龍天下24幢501號,電話:18960151616 福建鴻遠拍賣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遺失聲明 福州芙宸尚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碼:3501320059780,現聲明作廢。 福州芙宸尚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遺失聲明 福州凱威建材有限公司不慎遺失公章一枚,印章編號:35010410035731,聲明作廢。 福州凱威建材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池昌赤: 本院受理原告林珍珠與被告池昌赤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2)閩0403民初4960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公告期滿后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及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三明市三元區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李義彬: 本院受理原告漳州市微美涂料有限公司與被告李義彬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2)閩0602民初6899號民事判決書。限你自公告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內來本院立案庭領取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漳州市薌城區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高玲、姚金渠: 本院受理原告朱升平訴你們公司決議撤銷糾紛一案,因你們去向不詳,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的15日,并定于舉證期滿后第3日上午9時(遇節假日順延)在本院315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俞登岳: 本院受理原告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與被告俞登岳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2022)閩0481民初3444號〕,已審理終結。因你去向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繳納通知書。限你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行政與生態環境審判庭領取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繳納通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當事人提出上訴的,應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在上訴期滿的次日起七日內仍未交納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周明獻: 本院受理原告永安市淞南永超五金店與被告周明獻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22)閩0481民初3306號〕,已審理終結。因你去向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繳納通知書。限你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行政與生態環境審判庭領取民事判決書、訴訟費繳納通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當事人提出上訴的,應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在上訴期滿的次日起七日內仍未交納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陳裕淼: 本院受理的原告林再成與被告陳裕淼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F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 閩0481民初302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陳裕淼應于本判決生效后三日內償付尚欠林再成的貨款30000元;支付利息損失3834元(截至2022年9月14日),并以尚欠貨款為本金,按LPR的標準,繼續向林再成支付利息至欠款本金實際清償完畢之日止。同時送達繳納訴訟費通知書。如不服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洪桂珍: 本院受理原告吳元輝與被告洪桂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閩0481民初336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一、洪桂珍償還吳元輝借款本金86,000元;二、洪桂珍向吳元輝支付利息1,806元;并繼續支付以借款本金86,000元為基數至實際還款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費1,995元,公告費600元,合計2,595元,由洪桂珍負擔。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判決,可在公告期滿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上訴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級人民法院。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黃桂華: 本院受理原告張秀華與被告黃桂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經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2)閩0821民初3228號民事判決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到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長汀縣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3日 福州物知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的申請人房文與你單位的勞動爭議仲裁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單位作為本案被申請人且無法聯系,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委于2022年12月5日作出的榕晉勞人仲案[2022]355號《裁決書》。限你單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到本委(福州市晉安區水頭路6號三樓福州市晉安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領取,逾期即視為送達。 福州市晉安區勞動人事 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2年12月13日 遺失聲明 明鴻(福州)金屬工業有限公司遺失由吉通(福州)船舶代理有代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7日打印的提貨單:STTFZ22Y10J40。聲明作廢。 明鴻(福州)金屬工業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遺失聲明 泉州市泉港區石景飯店不慎遺失泉州市泉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2018年12月14日核發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各本一份(許可證編號:JY23505050039625;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3日),現聲明作廢。 泉州市泉港區石景飯店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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