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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法治在線6月30日訊 重型自卸貨車駕駛員在前往工地作業途中,忽視安全行車要求,違規變道轉彎,不幸碰撞同向行駛的二輪電動車導致一死一傷的悲劇。日前,該駕駛員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同時,平潭交警支隊也對該駕駛員所在的渣土運輸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 2023年5月31日9時16分許,金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沿平潭海壇中路中間車道由東往北右轉駛向某建筑工地路段。恰遇周某駕駛二輪電動車載著施某沿該路右側車道由東往西行駛,兩車發生碰撞,造成周某當場死亡、施某受傷及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交通事故。 經平潭交警支隊民警調查,金某在事故中,駕駛車輛轉彎進入道路未注意觀察路況,未讓正常行駛的車輛先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而該起事故的發生,也暴露出駕駛員金某所在貨物運輸公司————萬鑫渣土運輸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對此,民警對該企業進行了約談。“該企業存在未嚴格落實交通安全教育主體責任,駕駛員安全教育不到位、交通安全意識不強等問題。我們通過約談,要求企業注重壓實安全責任,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訓,加強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平潭交警支隊民警林世建說。 交警提醒:貨車因車體寬、車身長,行駛途中,車輛后方及兩側存在更多的視線盲區,大意變道將加大安全風險,同時車輛并線時一定要提前打轉向燈,注意觀察兩側及后方,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變道。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克服麻痹思想,切實吸取事故教訓。 (周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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