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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4月12日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兩高兩部《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醉駕》),強化協(xié)作配合,日前,廈門市翔安區(qū)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區(qū)公安分局、區(qū)法院開展同堂培訓,并就具體的執(zhí)法司法標準進行“三家會商”。 會上,與會人員學習《醉駕》中立案標準、證據收集、從重從寬處理情節(jié)、適用緩刑條件、快速辦理機制等相關內容;翔安區(qū)檢察院檢察官林旭菁解讀《醉駕》新規(guī);3家代表就《醉駕》的貫徹落實及相關案件實務辦理問題開展交流,立足各自工作職責,結合工作及辦案實踐進行分析、討論。最終,圍繞法條理解方面和定罪量刑方面的8個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為更好地懲治醉駕犯罪,統(tǒng)一執(zhí)法司法標準,提高辦案質效,此次會議內容形成《會議紀要》,以確保《醉駕》落實和新舊規(guī)則有序過渡,從源頭上有效遏制和減少危險駕駛行為,保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洪心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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