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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24日訊 6月18日,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石亭派出所在轄區某賓館查獲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人吳某柃、吳某彬,并分別對2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經查,6月18日凌晨1時至5時許,吳某柃與吳某彬在某賓館房間內,明知其所撥打的電話系110以及石亭派出所值班報警電話的情況下,仍然惡意使用手機頻繁、多次撥打,嚴重影響了110接警服務臺以及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經詢問,2人對其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鄭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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