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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綜合實驗區法院開展專項行動 精準發力 終本清倉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5日訊 縱然烈日灼陽,也阻擋不了平潭法院執行干警執“心”而行的腳步。近日,平潭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全國法院執行系統開展“終本清倉”專項行動的通知》文件精神,認真梳理、嚴密部署,聚焦“小標的、大民生、清終本”,開展專項督促執行行動。行動中,平潭法院出動警車5部,執行干警20余人,還邀請了3名政協委員共同現場參與執行。其間,平潭法院采取上門督促、拘傳拘留、張貼社會性公告等方式,共執行案件9件,上門督促2人,拘傳6人,拘留4人,執行完畢4件,達成和解3件,均為終本案件清理,執行到位135萬余元。 拘傳一案調解數案 2021年,林某作為借款人,周某作為擔保人共同與某銀行簽訂《保證借款合同》,合同對借款方式和利息等做了明確約定。2021年7月份,林某開始逾期,周某作為擔保人不得已墊付了銀行的欠款。為追回欠款,周某向法院起訴林某償還代償款項。但直至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林某仍逃避還款,多方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信息,均查無所獲,在案件即將進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時,執行法官仍不放棄,決定再去被執行人家里走一趟。這一走,為案件走出了一條新路。 林某怎么也沒想到,自己還在床上做著美夢就被法警帶到了法院,其在家門口停放的車輛也被依法扣押。坐在羈押室里的林某還心存僥幸,對法官的調解漫不經心。“我們今天是從你家里帶走你的,你的女兒也看著,周邊的鄰居也看著,我想沒有哪個子女希望自己的父母是個不講信用的人,你希望你女兒以后也是言而無信的人嗎?…………”看著面前仍然沒有認識到事情嚴重性的林某,法官只能從親情上做工作。思考良久后的林某終于松了口,“我愿意還錢,但是我現在沒有辦法一次性還清,我分期還,不要拘留我。” 經過關聯案件,林某在法院還有其他將近10個涉執案件沒有清償。經辦法官聯系了各案件的申請人,對案件的還款方案進行逐案敲定,并讓林某簽訂《具結保證書》,承諾按期還款,否則將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法律責任。 小案不小辦 6月27日早上7點55分,執行局辦公室的座機電話猶如碎珠落地般急促響起,“法官,我看到欠我錢的王某了,就在院子里,你們快來啊!”申請執行人高女士打來了電話。 在高女士與王某的民間借貸一案中,王某欠高女士本金4.9萬元長達5年之久均未償還。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王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其本人也一直躲藏不見。 “材料準備好,我們馬上出發!”原定8點半開始的行動,因這個“意外”案件,執行干警聞令而動,提前出發。被強制帶到法院的王某還在負隅頑抗,“你拒不償還欠款,2019年申請人申請執行至今,你轉移財產,你的行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我們可以依法對你進行拘留。”執行法官在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后,將其送到拘留所進行拘留。 中午11點10分,拘留所民警聯系經辦法官稱王某表示愿意連本帶利還款,并已聯系家屬籌款當日可還清,請求釋放。在征得申請人同意后,經辦法官對雙方制作筆錄予以確認,該案圓滿履行完畢。“本來這么多年過去了,我都不抱什么希望能拿到錢,現在能一次性拿到這么多錢,我太激動了。”收到銀行轉賬的高女士臉上止不住笑意。 “回望征途千山遠,翹首前路萬木春”,平潭法院聚焦涉民生及小標的案件,結合“終本清倉”“交叉執行”專項行動,能動履職、精準發力、因案施策,著力攻堅執行難,進一步營造執行高壓態勢,讓更多“真金白銀”裝進勝訴當事人的口袋。 (本報記者 陳菁 通訊員 吳健 高華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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