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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16日訊 一男子在山間游玩時,為斗鳥玩,捕捉了一只畫眉鳥,誰料返程途中被護林員抓了現行。近日,詔安縣檢察院對非法獵捕畫眉鳥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以涉嫌非法狩獵罪提起公訴。 2023年12月,周某獨自駕車到詔安縣太平鎮大布村山間游玩時,看見路邊有畫眉鳥飛過,雖明知不能捕獵野生動物,但仍萌發捕鳥帶回老家以便春節期間斗鳥的想法。于是周某從車里拿出獵捕工具,在山上架設捕鳥網并放置電子誘捕器播放畫眉鳥叫聲。經過一番等待后,其成功誘捕到一只畫眉鳥。就在周某收拾好準備返程時,被正在巡山的護林員當場抓獲。 經審理,詔安法院對周某以犯非法狩獵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檢察官提醒:野生動物是自然資源更是生態資源,對于維護生態平衡、預防和控制疾病傳播、保護人類身體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捕殺、出售、購買、食用野生動物均屬于違法行為,嚴重的將受到刑事處罰。 (沈曼 黃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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