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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7月22日訊 為推進轄區出租屋規范化管理,日前,南靖縣公安局船場派出所深入轄區開展出租屋安全檢查和流動人口清查工作。 在開展出租房屋入戶訪查中,民警發現甘芳村村民吳某將房屋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居住,卻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也未向派出所備案,其行為已違反出租屋管理相關規定。情況查實后,民警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依法對吳某處以行政處罰。同時,民警對吳某開展法律宣傳,要求其嚴格根據房屋租賃的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出租人義務,及時到派出所報備,以防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發生,并向其現場演示如何正確在手機上申報承租人信息。 (蔡淑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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