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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19日訊 謊稱經營的某平臺直播銷售額年入上億元,男子李某以合作帶貨為由實施合同詐騙。近日,李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漳州市龍海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2023年初,李某通過他人認識漳州市某公司老板,得知該公司正在拓展電商業務,于是蒙生騙財念頭。李某通過注冊空殼公司,短期租用石獅市靈秀鎮某商場辦公室作為電商直播工作室,招聘30多名不知情的員工,忽悠員工網上租賃電腦、相機等網上直播工具。同時,李某為博取信任,短期直播帶貨促銷某公司產品,并向某公司老板許下承諾,稱會在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完成銷售額3000萬元。 做足準備的李某得到某公司老板的信任,最終騙取對方投資資金100萬元。得手后,李某通過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拒發工資逼迫員工離職、關閉公司等方法拒不履行合同,并將投資資金用于個人使用。后被害公司報警,李某被抓獲。李某與員工的糾紛另案處理中。 (許志玲 顏麗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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