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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稱價值3000多萬元的法拍房只需497萬元,購得后即可過戶給前妻,前妻相信了———— 聲稱彌補虧欠 實則為財詐騙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3日訊 男子離婚后不僅未付撫養費,還對前妻財產打起歪主意,以“彌補虧欠、贈與房產”為名,騙取前妻562.76萬余元。近日,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檢察院發布該起詐騙案,該案經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判處男子林某有期徒刑12年2個月。 前夫突然來電 聲稱低價能買法拍房 2018年3月,林某與周女士離婚后,周女士便帶著兒子生活,而林某一直未按照離婚協議的約定支付撫養費。 2020年1月,周女士突然接到前夫電話。電話中,林某稱有一套位于思明區的房子被法院查封拍賣,但已經多次流拍,其有內部關系可以拿到這套法拍房。“房子的市場價值高達3000多萬元,現在只需要繳交497萬元的購房稅。”林某表示,房子到手后就過戶給周女士,彌補對兒子的虧欠。不過,林某又稱,自己手頭一時沒有那么多資金,需要周女士先墊付。 于是,在前夫的慫恿下,周女士以個人房產辦理抵押貸款,將419.91萬元轉賬給林某。林某承諾,購房稅的余款和抵押貸款的利息都由他來承擔。2020年2月至3月期間,林某先后向周女士發送法院的收據和公告照片,收據上的紅章有“某法院收費專用章”字樣。 房產未有進展 改稱需花錢打點關系 直到2020年6月,周女士沒有再收到新的消息,打電話催問林某時,其表示,如果要盡快處理得花錢打點關系。 “大頭的錢都出了,也不差這一點了。”周女士心想。于是,從2020年6月16日起,周女士陸續轉賬320.6萬元作為請客送禮的費用。其間,林某也曾以“吃飯沒約成”等理由向周女士退回部分款項。 2022年4月,房子仍未到手,林某卻稱其已經無力償還抵押貸款的利息。2022年7月,林某表示,給領導送禮的事被調查了,他要出去躲一陣子,避避風頭。此后,林某失聯。無奈之下,2023年7月,周女士出售名下房產用于償還抵押貸款,同時向警方報案。 偽造收據公告 所得錢款用于賭博揮霍 2023年10月,林某被警方抓獲。經查,林某共誘騙周女士向其轉賬約791.59萬萬元,退回錢款約228.83萬元,實際騙得錢款約562.76萬元。警方還查明,林某發給周女士的所謂法院收據和公告均是偽造的,他將騙得的錢款全都用于個人還款和賭博揮霍。 今年5月30日,經湖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湖里區法院作出判決,認定林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2個月,并處罰金30萬元。同時,向周女士退賠經濟損失。 檢察官提醒: 法拍房即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因其價格相對較低,?吸引部分購房者,也成為一些不法分子設下陷阱的目標。市民想競拍法拍房,?應選擇正規的司法拍賣渠道了解核實拍品信息,不要輕信任何人的口頭承諾,如遇可疑情況應及時報警。 (本報記者 葉蔚蓉 通訊員 湖檢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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