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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26日訊 近日,經漳州市龍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歐某因犯保險詐騙罪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7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1萬元。 2023年8月初,陳某在駕駛途中不慎剮蹭車輛,導致保險杠、車燈受損,修理費用不菲。陳某心疼不已,為節省修理費用,打算通過制造事故騙取保險理賠金。于是,陳某叫來好友歐某幫忙,由歐某駕駛自己的車輛故意制造了一起追尾事故,隨后通過保險成功獲得5.8萬多元理賠金。 2023年12月7日,陳某的車輛再次剮蹭受損。他再次叫來朋友張某故意制造一起交通事故。然而,敏銳的保險工作人員察覺到異常情況,遂報警處理。 案發后,陳某、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退賠保險公司經濟損失。 (見習記者 蔡欣利 通訊員 顏麗月 林文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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