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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9日訊 為賺錢,男子林某將自家果園破壞并改建成牛蛙場。近日,經詔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林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追繳違法所得5000元,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6萬余元。 2015年底,林某在云霄與詔安交界處的一個山場上經營果園,管理兩年后嚴重虧本。聽說養殖牛蛙很賺錢,林某便雇傭挖掘機對果園進行鏟挖平整。經過改建,于2019年6月建成牛蛙養殖場,面積約30畝,共有30多口養殖池。 2022年10月,詔安警方對該山場林地非法占用案立案偵查。經鑒定,林某改建牛蛙場破壞占用林地面積29.26畝,原有林地植被已經消失,林業種植條件已造成嚴重毀損,造成生態環境損壞價值6萬余元。 (楊思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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