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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10日訊 因貪圖眼前私利,虛構事實騙取他人巨額財物。近日,經漳州市龍海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吳某因犯詐騙罪被龍海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5萬元。 被告人吳某是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鎮某房地產的置業顧問,主要職責包括接待客戶、介紹房產信息以及處理購房手續。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間,吳某蓄意欺詐他人,違反公司規定,私自收取費用。他謊稱繳納公維金可贈送物業費,通過偽造電子版收據等欺詐手段,騙取了包括高某、趙某在內的23位業主的信任。吳某以定金、契稅、公維金等名義,誘使受害者將款項轉入自己的微信或指定銀行賬戶,總計非法獲取了33萬余元。這些資金最終被吳某用于個人消費。 其間,被告人吳某還以幫忙裝修房子等理由,騙取4名被害人合計22萬余元,并將上述錢款用于個人日常消費和還債。后被害人報警案發,被告人吳某自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歸案后,被告人吳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還部分錢款。 (見習記者 蔡欣利 通訊員 孫小菲 王衍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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