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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13日訊 “蘇區干部好作風,自帶干糧去辦公。日著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訪貧農。”作為全國21個原中央蘇區縣之一,泰寧縣流傳著這樣一首膾炙人口的歌謠,其傳頌的就是當年蘇區包括司法干部在內的黨員干部,腳穿草鞋、夜挑燈籠,深入群眾、排憂解難,為人民服務的本色。 傳承是最好的紀念,擔當是最好的傳承。如今的田間地頭、房前屋后,隨處可見泰寧縣人民法院的法官們背著背包、帶著國徽,他們一呼即應、一背就走,深入景區、林區和庫區,及時出現在老百姓家門口,用耐心打磨真誠語言,用柔情化解疑難糾紛,用“法官腳上沾點土,百姓心里不添堵”的行動傳遞著人民法院為人民的濃濃司法溫情。 上世紀90年代,泰寧法院法官下鄉開展法律宣傳 憶往昔: 公平和諧進景區 坐落于以丹霞地貌景觀為主的大金湖地質公園內的金湖法庭是全省旅游法庭之一。“過去,對于涉旅糾紛,游客很少采取報警或起訴的方式解決問題。一是因為標的額太小,無需大費周章;二是突發性強、時效性高,有些游客也許當天就要啟程離開。可若是不了了之,小疙瘩也會在游客心里不斷滋生發芽,進而對當地旅游業產生一定影響。”如何方便快捷地化解矛盾,成為時任金湖法庭庭長的李代全心中的“頭等大事”。 為解決上述弊端,金湖法庭在依托“車載法庭”流動便民的基礎上,將調解和開庭需要用到的物品以大化小、由全減精到背包大小,輕裝上陣為景區游客提供法律服務,引導游客依法維權,為游客紓困解難。 2019年,“背包法庭”便應時而生。 一個法槌、幾個桌牌、一份紙筆、一張便民聯系小卡、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個便攜式打印機……將這些裝入背包后,李代全深吸一口氣,開始了自“背包法庭”成立以來調解的第一起糾紛。 這是一起侵權責任糾紛。一名游客在游船上拍照時,手機被另一名游客不小心碰落,屏幕損壞,雙方因賠償事宜爭執不下。導游劉大姐不知如何是好時,突然想起幾天前法官送到自家店鋪門口的普法宣傳單和便民聯系卡。懷著忐忑的心情,她撥通了電話,聯系上金湖法庭的法官。 “接到求助后的李法官很快就來到我們游船上,第一時間安撫游客的情緒,隨后從法理、情理、事理的角度為游客釋法解惑。最終,雙方當場簽訂了調解協議,并握手言和。”提起當年的經歷,劉大姐眼里仍帶著光亮,“從那以后我就明白,有背著背包的法官出現,公平正義也就來到身邊了。” 看今朝: 善作善成奏和音 “如今,這種較為快速解決旅游糾紛而設立的‘背包法庭’已不局限于旅游景區,同樣適用于轄區較為偏遠的鄉鎮村落。不僅如此,法院以金湖法庭為中心,設立5個‘背包’法庭服務站、6個法官工作室和2個巡回審判點,提供立案、送達、調解、開庭、接訪等便民舉措,打造半小時司法服務圈。”泰寧法院金湖法庭現任庭長伊澤棟告訴記者。 7月10日7時30分,記者跟著“背包法庭”法官出發,前往下渠鎮大坑村參與林權糾紛調解。在近半小時的路程里,受邀的調解員——泰寧法院生態庭庭長馬歡歡向記者介紹了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同村不同組的村民因一片“楊梅山”山場的所有權和管護權產生糾紛,雙方僵持不下,矛盾逐漸激化,多次調解無果的村委會和鎮綜治中心遂向泰寧法院“背包法庭”尋求幫助。 8時10分,參與調解的村民代表陸續到場,在馬歡歡和鎮政法委員、武裝部部長溫能斌的主持下圍著圓桌而坐。 待雙方代表情緒穩定后,馬歡歡就山場的法律歸屬權進行詳細說明,并和林業站工作人員確定山場的實際大小。經過耐心釋法說理,雙方初步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協商解決糾紛:林業站應按照林權登記情況依法發放相應的采伐許可證;雙方因“杉樹坑垅”山場產生的爭議問題,由于涉及另一村小組,需要三方協商解決。 “如果從法律層面出發,這個案件是很好判定的,哪個組擁有山場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使用權,山場就屬于誰。”馬歡歡說,“但之所以選擇訴前化解,是想著調解不等于判決,我們應該站在群眾角度看待問題,善當‘指揮家’,多用‘婆婆嘴’,把群眾工作的‘雜音’化為‘和音’。” 自“背包法庭”成立以來,泰寧法院訴前調解糾紛2963件,泰寧縣萬人成訟率下降4.99%,無進京訪和群體上訪案件,基本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 守初心: 不求所在求所為 從2019年的落地生根,到2024年的化木成林,已經走過5個年頭的“背包法庭”不斷被注入新的內涵:由法庭的審判方式一躍而成全院的工作模式,全院的工作模式升級為全市的司法特色品牌。2021年,政法隊伍教育整頓中央第八督導組更是高度評價這一做法,稱之為“有特色、接地氣,是新時代的馬錫五審判方式”。 究其原因,離不開全院上下“擰成一股繩”,秉持著“哪里有矛盾糾紛,就把法庭‘背’到哪里”的理念,采取固定或巡回流動的方式,隨時在群眾的房前屋后、田間地頭,就地立案、就地開庭、當庭調解,做到“簡便實用、靈活機動”。 2022年5月,已有14年黨齡的金湖法庭庭長伊澤棟遠赴距縣城60公里左右的泰寧縣大龍鄉某村化解一起散養牛羊糾紛。伊澤棟細致勘查糾紛現場了解情況,向雙方當事人耐心釋法說理,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協議,避免了鄰里之間對簿公堂、和氣傷盡的局面。 2023年7月,已有近5年黨齡的法官助理張建文和法官楊香梅多次到群眾家中,將應訴材料和判決書送到七旬老人手中。就其子已逝、房貸無人可還的情況,圍繞“在繼承遺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等法律知識展開講解,并宣讀判決書的主要內容。 不久前,已有15年黨齡的“背包法官”江曉芳將調解室“搬”到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家中,調解一起金融借貸合同糾紛案。調解過程中,江曉芳仔細傾聽當事人的困難與訴求,向其詳細解釋相關法律法規,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分12期履行的調解方案。 不求所在,但求所為。2023年,泰寧法院民事案件調解撤訴率66.84%,居全省法院第1名;一審服判息訴率95.73%,居全市法院第1名、全省法院第2名。 (本報記者 吳國錦 見習記者 彭冬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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