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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9月23日訊 夫妻感情破裂難維系,妻子起訴離婚被駁回后上訴。近日,一起發回重審的離婚案件在平和縣人民法院副院長的調解下成功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葉某甲(女)與葉某乙(男)于2015年10月辦理結婚登記,婚后育有一子。后雙方經常因生活瑣事吵架,矛盾日漸焦灼,致使夫妻感情難以維續。2023年底,葉某甲向平和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一審過程中,葉某乙認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且考慮到孩子的成長問題,不同意離婚,故一審判決未準許雙方離婚。葉某甲不服,提起上訴。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平和法院重審。 接到案件后,平和法院副院長賴賢平通過仔細查閱卷宗材料了解案情,梳理雙方的癥結所在,多次上門與當事人溝通,用心傾聽雙方講述婚姻中的種種矛盾。有抵觸情緒的葉某乙逐漸敞開心扉,同意與葉某甲進行調解。經協商,雙方就離婚及孩子的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該案成功化解。 (陳劍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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