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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碑和金色護欄是最近才設置的,原先這里沒有長城保護界樁,長城遺址上還長滿了野草。”“我們發現問題后,立即與當地長城保護部門進行磋商,召開長城遺址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聽證會,提出解決方案。”9月12日,在寧夏西吉縣將臺堡戰國秦長城遺址旁,西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韓振指著一段被金色圍欄防護起來的長城遺址對記者說。當日,他和同事正在巡查一段距今已有2200余年的戰國秦長城。 記者看到,將臺堡長城遺址位于一處在建公園的西北側,四周已用金色的金屬護欄維護起來,遺址四周均已安裝了電子監控設施。護欄南北兩側均立有一塊石碑,上面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秦長城遺址”的字樣。護欄內側及長城主體上有枯草,但長城遺址面貌清晰可見。“公園建成后,這段長城遺址將與公園景色融為一體,成為游客打卡地,這不僅保護了這段長城,還有利于宣傳保護長城。”韓振說。 據韓振介紹,2024年4月,西吉縣檢察院對境內的全部長城點段進行了全面調查時,發現將臺堡鎮葫蘆河東岸三處成點段分布的戰國秦長城遺址,未設置長城保護界樁、防護欄緊鄰遺址墻體與耕種作業無緩沖距離,農業生產已對墻體造成威脅。馬蓮鄉戰國秦長城張堡塬段也未設置長城保護界樁,部分點段保護性設施缺乏維護維修。 4月19日,西吉縣檢察院啟動訴前磋商程序,與西吉縣文化旅游廣電局進行磋商,就長城保護標識的設立、保護性設施維護存在的問題及該局的行政職責進行磋商,對加強長城的日常巡護達成一致意見。 “調查中,我們發現還有一處與戰國秦長城相連的古軍事設施遺址和一處長城殘存墻體未得到認定和保護。”韓振說,古軍事設施遺址位于馬蓮鄉馬蓮村馬蓮河北岸,這里有一條用長城基層修建的水渠,沿水渠向西延伸約500米有一處長約5米,寬約1.8米,高約1.5米的土質殘墻。殘墻與馬蓮段戰國秦長城走向一致,殘墻點段延續呈現古軍事設施遺址輪廓,四周未見文物保護相關標志牌,也未設置保護設施。 “長城是中華民族的精神象征,具有特殊的歷史文化價值,屬于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范疇,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代表,可以作為要求主體建議地方文物行政部門對長城遺址進行認定。”韓振說,依據《長城保護條例》和《文物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相關規定,馬蓮河北岸這處古軍事設施遺址屬于作為認定對象的古遺址范疇。 7月2日,西吉縣檢察院向相關部門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對方依法規范履行長城執法巡查,并對長城保護點段采取相應的行政措施,規范戰國秦長城保護標志牌、保護界樁、保護性設施的設置及維護管理。另外,建議對兩處墻體遺址進行文物認定。 檢察建議發出后,相關部門對戰國秦長城將臺堡點段、張堡塬段按照規范要求重新規劃設置保護標志和設置防護圍欄。同時,申請資金對西吉縣戰國秦長城各點段保護設施進行全面維修維護提升改造,對將臺堡污水處理廠南約1.5公里處未記入文物保護名錄的殘存墻體先行采取設置防護圍欄保護措施,并啟動文物核查程序。 “你看,這里已經用鐵絲網防護起來了,長城是老祖宗留下的珍貴文化遺產,不能毀在我們手里了……”9月12日,站在西吉縣馬蓮鄉長城遺址前,西吉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彥平表示,長城以其滄桑古樸的歷史風貌、環境風貌,體現著中華民族愛好和平、自強不息的精神和文化。針對破壞長城歷史風貌、環境風貌的違法行為,西吉縣檢察院將不斷發揮公益訴訟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的檢察職能,通過磋商、人民監督、公開聽證的方式,督促地方政府嚴格履行文物保護主體責任,并聯合相關單位,積極開展文物保護、管理、普查和宣傳工作。 (記者 金宸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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