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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經龍巖市新羅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張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 張某某是一名水電工人。6月底,其在新羅區某小區內施工,其間突然發生斷電事故,便前往同棟樓其他樓層查看電表。在查看過程中,看見該樓層某住戶家正在裝修的客廳中放置了一臺全新的掃地機器人。想到自家正缺一臺掃地機器人,張某某一時起了貪念,趁裝修工人在衛生間施工沒注意,便將掃地機器人盜走,為逃避偵查,還將外包裝拆除后丟棄。經查,被盜掃地機器人價值5599元。 7月15日,張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后,公安機關追回被盜物品并返還失主,張某某的家屬賠償失主的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新羅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張某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王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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