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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0月31日訊 近日,平潭綜合實驗區公安局蘇平支隊與聯勤單位林業部門、轄區群眾攜手,連續救助兩只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田里趴著一只‘野鴨’,我看還活著,就趕緊聯系你們!”近日,正在田里干活的群眾老楊撥通了蘇平支隊的電話。了解情況后,民警立即聯系林業工作人員一同趕赴現場,經確認,這只“野鴨”名為蒼鷺,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民警和工作人員發現,蒼鷺腿部受傷嚴重,只能先交由專業人員帶回治療救助。 警民接力、守護生態的暖心“警”事在蘇平片區頻現。就在不久前,轄區一熱心群眾在路邊發現了一只受傷的“野鳥”,懷疑可能是保護動物,便將其帶到蘇澳警務室。這只“野鳥” 體型較大,嘴部黃色,腳掌黑色,全身羽毛雪白。民警聯系林業工作人員一起到場,經仔細比對,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鷺,便由林業部門帶回進行檢查救助。 (記者 陳菁 通訊員 郭鵬韋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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