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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4日訊 近日,平和縣人民法院交通庭與縣交警大隊巧妙運用線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計算器”,成功調解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今年6月,黃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時,因查看手機未注意路面交通情況,與行人葉某發生碰撞,造成葉某受傷、車輛損壞。經交警部門認定,黃某負事故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葉某住院治療,造成醫療費、護理費、后續治理費等多項損失,其請求交警部門調解賠償事宜。調解過程中,交警部門了解到雙方均有調解意愿,但就賠償金額問題始終無法形成合意,遂邀請平和法院交通庭法官協助調解。 交通庭法官引導雙方當事人使用平和法院自主研發的線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計算器”,進行事故損失“測算”。同時,結合法律規定就賠償項目、金額、賠償標準、認定依據等向當事人解釋說明。在調解員和法官的耐心調解下,最終促成案件達成調解,黃某的父親籌集資金一次性賠償葉某8萬元。 (方藝靈 賴梅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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