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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陸某某、林某某夫妻二人來到福安市檢察院信訪接待室,反映他們有兩次重復的婚姻登記記錄,請求檢察機關予以幫助解決。 原來,陸某某、林某某于1995年在福安市某鄉鎮登記結婚后,2006年因妻子林某某名字變更,兩人又前往福安市民政局再次登記結婚。直到近期,夫妻計劃購房時,才發現重復婚姻登記問題。因該問題不屬于民政局主動撤銷范圍,故向檢察機關尋求幫助。 福安市檢察院受理后,立即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并積極與民政局溝通協調。近日,民政局依法撤銷了陸某某和林某某的第二次婚姻登記。 (記者 王淇鋒 通訊員 黃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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