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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19日訊 近日,尤溪縣法院執行干警驅車200余公里成功找到被執行人郭某,促成郭某履行部分義務,并與申請執行人黃某達成執行和解,用實際行動回應勝訴當事人的期盼,捍衛法律權威。 據悉,2019年8月10日,郭某、陳某、黃某等人在某KTV包間內娛樂。歌罷三曲,陳某與黃某因瑣事發生爭吵,郭某為了“兄弟義氣”也加入沖突,將黃某打傷。經尤溪法院審理,判決郭某賠償黃某各項損失和費用共計39572.45元。判決生效后,郭某未在履行期內履行義務,黃某遂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依法對郭某的銀行存款、車輛、房產等信息進行查詢,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執行干警多次電話聯系郭某,郭某始終表示沒錢賠償,并拒絕提供所在地址,后更是拒接電話,案件執行陷入僵局。 一籌莫展之際,黃某向執行服務中心打來電話,提供郭某近日頻繁出入廈門某茶莊,并且此刻郭某就在該茶莊內的線索。執行干警立即驅車200余公里前往該茶莊,成功找到郭某。 在執行干警耐心釋法析理下,郭某認識到自己的逃避行為是對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的挑戰,誠懇地向黃某道歉,當場履行60%的執行款,并承諾余款于45日內全部履行完畢。郭某積極的還款態度亦得到了黃某的諒解,在執行干警的主持下,雙方達成還款協議。 (記者 彭冬晴 通訊員 詹大歡 吳詩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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