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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1月26日訊 近日,松溪縣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的同時,延伸化解后續可能引發的房產拍賣余款繼承之爭,實現“一案執結,兩件事了”的良好效果。 李某明向銀行借款,以其父親李某、母親俞某名下的一幢房產作為抵押擔保,二老相繼過世。借款到期后,李某明未能按約還款被訴至法院,法院調解確認李某明需歸還銀行借款30萬元及利息。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多次通知李某明履行還款義務未果。為實現申請人某銀行的債權,法院對李某明抵押房產進行評估、拍賣,該房產以80余萬元的價格成交,法院及時將案款發放給某銀行,實現債權。 然而,此案在余款繼承的環節又起波瀾。繼承人李某萍認為,父母生前與其簽訂贈與合同,將房產贈與給其,余款應該由其繼承。執行干警一方面認真傾聽當事人訴求,尋找矛盾背后的癥結,另一方面以通俗易懂的語言,耐心講解有關繼承的法律規定等,引導繼承人換位思考、互諒互讓。最終,就余款的繼承達成協議。 至此,兩起紛爭一并化解,實現案結事了。 (李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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