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詔安縣檢察院做優做強“好屋邊”刑事和解品牌———— 三段式“診療”,輕罪治理有了“新楓景”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2月31日訊 紅色烏山腳下的詔安縣檢察院,有這么一群“醫者仁心”的檢察官。他們精準把脈群眾“急難愁盼”問題,運用“好屋邊”刑事和解機制,高質效辦好每一起案件,“醫治”當事人的各種“疑難雜癥”。一直以來,該院以辦理好輕微刑事案件為突破口,組建刑事和解工作團隊,通過“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介入,切實保障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良性運作,追求“以和為貴”的檢察夢想。 “好屋邊”刑事和解機制促進矛盾糾紛化解,而詔安縣檢察院刑事和解“聯合診所”是如何“把脈、開方、回診”的呢?檢察官通過三段式“診療”,為輕罪治理描繪了一幅幅“新楓景”。 事前重調查,“把脈”找病根 2021年,檢察長邱遠典履新詔安縣檢察院后,推動在霞葛鎮司下村設立“好屋邊”刑事和解工作站,組建由檢察業務骨干和退休黨員構成的調解隊,并強化公檢法司聯動,打造全方位司法和解隊伍。針對復雜糾紛,詔安縣檢察院與縣鄉村多個部門和機構共同健全研判會商機制和通報預警機制,加強聯動配合,確保辦理每起刑事和解案件時至少入戶一次,走進現場充分了解信息,為調解做足背景調查工作。 截至目前,詔安縣檢察院通過檢察調解組這一“聯合診所”,已促成103件刑事案件和解,且所辦和解案件均無出現信訪上訪、申訴上訴的情況。 2023年10月,該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殘疾人的鄰里糾紛案件,檢察調解組通過調解與維權雙管齊下,有效保障了殘疾人老沈的合法權益。 2022年,老沈與原本相處融洽的鄰居老陳因“幾鏟水泥”的小事發生沖突,甚至大打出手。案件被移送至詔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立即展開實地走訪,并與多方深入交流,全面“把脈”案發原因。 經走訪調查,檢察調解組終于找出糾紛根源。案發時,施工隊施工至兩戶人家門口的路面,老陳擔心自家門口路面太低導致積水,便自行用水泥漿加高路面,而老沈則擔心此舉會影響自家排水,上前阻止未果后,一氣之下用鐵鍬鏟了老陳加高的水泥路面。雙方因此激烈爭吵并發生肢體沖突,導致老沈受傷。 事中重調解,“開方”促和解 面對糾紛,“病因”已明,檢察官面臨著如何“開方”治病、避免矛盾升級的挑戰。為迅速平息爭端,檢察官邀請了當地有聲望的老黨員和村干部參與調解,并動員網格員、平安志愿者共同構建“和諧法網”。 在調解過程中,檢察調解組采取“先分后合”的策略。在“先分”階段,檢察官與村干部多次溝通,對雙方分別做思想工作。考慮到老沈肢體殘疾行動不便,承辦檢察官便前往老沈家中了解情況、座談溝通。經實地走訪,檢察官了解到案發后施工隊已將路面鏟平,方便整個通道排水,但案件雙方當事人仍不同意和解。 在深入調解的過程中,檢察官發現矛盾的核心并非僅僅是排水問題。原來,老沈之所以不愿和解,是認為老陳沒和自己打招呼就墊高路面,導致積水往自家流,覺得老陳欺負他是個殘疾人;而老陳不道歉,是因為覺得老沈小題大做、無理取鬧。 “心病”還需“心藥”醫。針對這一“心病”,檢察官開出了“后合”的“藥方”。檢察官通過組織聽證會和開展雙方會談,幫助雙方消除誤會,讓老沈明白老陳并無惡意,并強調鄰里和睦的重要性。同時指出,案發后路面排水情況已改善,無須再擔心積水問題。在檢察官的耐心勸解下,老沈和老陳終于解開心結。今年11月,檢察官為雙方開出“和解處方”,促成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和諒解書,老沈接受了老陳的賠償金。 從“拳腳相向”到“握手言和”,這一轉變得益于詔安縣檢察院的及時介入,并開出“對癥下藥”的“良方”。今年以來,詔安縣檢察院刑事和解“聯合診所”共為當事人制作了20份“和解處方”,見證了鄰里關系修復的每個過程。 事后重“調和”,“回診”求平和 從“就案辦案”到進一步拔除“病根”,通過“治本”實現根治“已病”、杜絕“后遺癥”的法治效果,確保了矛盾糾紛徹底化解。 “好屋邊”刑事和解工作站檢察官在案結事了后,仍時不時進行“回診”,動態掌握當事雙方和解之后鄰里關系“創口”的愈合情況。針對老沈的特殊情況,承辦檢察官與老沈所在村委會溝通,幫助營造理解、尊重、關心殘疾人的良好氛圍,同時與殘聯對接,了解有關殘疾人的幫扶政策,希望能將特定群體“保護網”織得更密。 今年12月4日,在第11個國家憲法日當天,老沈特地到詔安縣檢察院送上錦旗,由衷感謝檢察官堅持不懈的調解工作。 “你們兩家現在相處得還好吧?”“好了好了,誤會解開了,為雞毛蒜皮的事吵架實在不應該。”借著老沈送錦旗的契機,檢察官又關心起了老沈、老陳的近況。隨后,檢察官還與老沈約定時間回訪,打算適時談話加速鄰里關系愈合。 “以前我們有矛盾都是自己瞎解決,有時候越弄越糟。現在有了檢察院‘好屋邊’,我們有了說理的地方,問題也能更快更好地解決了。”霞葛鎮司下村黨總支書記、“好屋邊”人民調解員江子傳由衷說道。 值得一提的是,詔安縣檢察院調解后都會為當事人建“診療手冊”————“回訪一覽表”。檢察官會以半年為期,對達成刑事和解的當事人采取電話關心、實地走訪、多方座談等方式“回診”。2024年以來,“好屋邊”刑事和解工作站共計回訪17次,為刑事和解案件建檔立卡20件次。 “好屋邊”刑事和解工作站檢察官通過三段式“診療”,以“醫者心”開出一個又一個“和解良方”,持續探索社會矛盾的“修復術”,讓“楓橋經驗”在詔安縣落地生根,綻放村居和諧“新楓景”。2023年,詔安縣檢察院“好屋邊”刑事和解機制入選漳州市檢察機關“一院一品”優秀項目。 (本報記者 洪凌霄 通訊員 沈婉捷 沈惠芬)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