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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融入情懷,化矛盾于無形 ————武平縣武東鎮調解一起誤工賠償糾紛案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2日訊 “感謝你們的暖心幫助,讓我們外來務工人員的利益有了保障,沒有白跑一趟。”日前,拿到誤工賠償的四川籍工人海某等人,對武平縣武東鎮綜治中心工作人員連連道謝。 2024年12月5日,四川樂山的海某與武平縣城廂鎮的林某通過電話聯系并口頭約定,由海某組織人員砍伐其承包的坐落于武平縣武東鎮東興村的山場的林木,但雙方對承攬合同細節并未明確商定。之后,海某和12名老鄉承包兩輛車到該村,雙方見面后,在擬定砍伐書面合同方面就各方安全生產責任、住宿等方面產生分歧,且原本承諾的整個山場砍伐任務相對折半,故未能順利簽訂合同。一方從千里之外奔赴而來,產生交通費、伙食費、誤工費等;一方認為對方沒有承攬工程,要“自負盈虧”,雙方就賠償問題產生糾紛。 2024年12月9日,海某等人找到林某,要求對方賠償損失,林某找到東興村的村干部尋求幫助。值班村干部了解事件起因后,第一時間通知村委會調解員到場,但因雙方分歧較大,調解停滯不前。隨后,村調解員將情況上報武東鎮調委會,并通知矛盾雙方于當天下午前往鎮政府商談調解。 調解過程中,武東鎮就該案采取“多元+聯動”模式,由鎮綜治中心“主導”統籌,了解清楚矛盾雙方的癥結所在;司法所、派出所“主戰”輔助,普及法律知識,維護現場秩序;鎮調委會“主動”談話,分別對雙方進行調解。 就雙方賠償問題,該鎮司法所調解員通過耐心細致地講情理、釋法理、擺道理,計算期間產生的費用,并對費用情況列出細項;就賠償數額,該鎮調委會利用“背靠背”調解法,分別找雙方當事人了解預期額度。在取得雙方當事人的信任后,再次召集雙方面談,并敲定賠償金額。通過調解,雙方現場簽訂調解協議,由林某當場支付賠償款3.2萬元,雙方承諾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新生事端。 武平縣武東鎮調委會以“法理+情懷”的溫度和責任感成功化解此糾紛,維護一方安定穩定。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陳文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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