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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1月17日訊 近日,大田縣公安局建設派出所通過警民愛心接力,及時救助一只被困的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斑點貓頭鷹。 “警察同志,我剛剛在路邊發現一只小貓頭鷹,被繩子捆著腳動不了,不知道有沒有受傷。”日前,熱心群眾陳先生用紙箱裝著一只幼鷹送到建設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民警第一時間對小貓頭鷹進行初步檢查,未發現受傷。因被網狀尼龍繩困住雙爪,無法自由行動,民警立即找來食物投喂,并小心剪除其雙爪上纏繞的尼龍繩。 經了解,該貓頭鷹學名叫斑點貓頭鷹,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目前還處于幼鷹階段。令人欣慰的是,幼鷹身體并無大礙,解除繩子后恢復活力,民警與林業站工作人員一起將貓頭鷹帶至森林深處放生。 (吳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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