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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我們將依法對你采取拘傳措施。”日前,漳州動車站的旅客正在有序進站,王某拖著行李箱還未經過安檢,便被早已等候多時的上杭法院執行法官攔住。王某十分驚訝,一時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原來,王某是一起撫養費糾紛的被執行人。在執行過程中,上杭法院執行法官通過網絡財產查控,僅執行到位少量資金。此后,執行法官多次聯系王某均未果,案件就此陷入僵局。 當日,上杭法院執行局接到鐵路公安提供的線索,稱被執行人王某將于當天下午四點半從漳州動車站坐車前往深圳北站。攔截刻不容緩,執行局迅速安排部署,執行法官驅車180余公里趕往漳州。 一到動車站,執行法官就迅速聯絡當地鐵路公安,熟悉現場、安排布控點位。結合事先掌握的王某體貌特征等相關信息,在蹲守1個多小時后,終于成功將其攔截。 執行法官當場依法核查了王某手機中的資金余額、往來及消費情況,未發現大額資金往來及不當高消費。執行法官在對其釋法明理后,王某懾于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和即將面臨的拘留、罰款等懲戒措施,迅速湊齊并支付了5000余元,并與申請執行人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 “我真的沒想到你們還能從上杭到漳州來執行。”執行法官依法對王某進行訓誡,告知其拒不履行將面臨的法律后果,王某表示接下來會按照和解協議履行,并按時支付撫養費。 (本報記者 邱玉香 通訊員 陳一得 巫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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