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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為獲取微薄報酬,陳某不惜冒險,明知車輛來源非法,卻依然協助他人進行抵押借款。近日,經漳州市龍海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2023年5月7日,陳某明知王某和劉某(均已判決)通過欺詐手段騙取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一輛價值90000元的轎車,為了賺取2000元的報酬,陳某協助王某和劉某冒充車主,將這輛騙來的車輛抵押給他人,并借得30000元。隨后,受害公司報警,陳某被警方逮捕。 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目前,涉案的轎車已經歸還受害公司。 (記者 蔡欣利 通訊員 方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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