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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14日訊 近日,泰寧縣檢察院檢察官對司法救助對象張某某一家進行回訪,詳細了解其家庭成員生產生活近況。 2023年8月,救助對象張某某父親意外去世,其母親無法獨自面對生活的重擔,帶領兩個年幼的孩子投河自盡,所幸被人救起,未造成人員傷亡的嚴重后果。2023年12月,張某某母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張某某奶奶吳某某系生活無法自理的二級殘疾人,全家生活來源主要依靠年邁多病的爺爺務工的微薄收入維持,生活非常困難。 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張某某情形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依職權立即啟動司法救助程序,并報請省、市檢察院予以聯合救助,三級檢察機關共同予以發放10萬元司法救助金。 (楊敏輝 葉如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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