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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2月24日訊 本應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鄰里,卻因一道鐵門鎖住了情誼。在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法官的調解下,因相鄰通行權反目成仇的老鄭與老李冰釋前嫌。兩位老人不僅解開了門鎖,更解開了橫亙在兩人心中的“鎖”。 老鄭與老李是鄰居。老鄭租住的是一間面包店二樓的公房,由于緊鄰菜市場,且周邊房屋密度較大,老鄭出入通行只能穿過一樓的面包店,或者經由面包店背后的一條狹窄通道。2023年11月,由于發生鄰里糾紛,加之通道衛生、噪音等問題,租住在面包店背后另一套公房內的老李在通道內安裝了一道鐵柵欄,并將通向馬路的通道口處的鐵門更換了新鎖,徹底堵住了老鄭一家通行二十余年的“老路”。雙方由此引發多次爭執,最終鬧上法庭。 在法庭上,老鄭言辭懇切地提出訴求:“老李應立即拆除面包店背后通道內的鐵柵欄,拆除通道口處的鐵門,或者給我新鑰匙,讓我能夠正常通行,保障我必要的通行權利。” 老李則有著自己的堅持,抗辯道:“我安裝柵欄和更換新鎖,是為了保障自己居住的安全。老鄭租的是面包店的二樓,按照常理,他就應該從一樓面包店內通行。面包店背后的這個通道,并非他出行的唯一選擇,更不是‘必經之路’。”老李進一步解釋,此前通道開放時,人員出入頻繁,導致門前臟亂不堪,嘈雜聲不斷,嚴重影響了自己的日常生活。甚至家中還遭遇了入室盜竊,這讓他下定決心采取措施保障安全。 該糾紛涉及的公有住房片區由廈門市舊城保護開發有限公司負責管理。為全面了解情況,思明法院要求該公司調取相關圖紙檔案,并對房屋通行情況作出詳細說明。 廈門市舊城保護開發公司提供的《廈門市宗地地籍圖》顯示,從規劃層面來看,老鄭所承租的二樓公房應從一樓面包店進入。然而,公司補充說明,在2015年承接這幾處公房的經營管理權時,老鄭承租的公房就已設有一扇門,通向面包店背后的通道。這一情況,讓雙方各執一詞,爭論愈發激烈。 老李拿著圖紙,理直氣壯地說道:“有圖有真相!我早就說了,他租的是二樓,按規定就該從一樓進出,憑什么非要從我家門口的通道走?” 老鄭則滿臉無奈,卻又堅定地反駁:“我從2001年就開始租用這套公房了,那時候老李還沒搬來。二十多年來,我們一直都是從面包店背后的通道通行。這一樓的面包店又不是全天營業,晚上關門后,我們根本沒法從那兒進出。而且,面包店里有做油炸食品的油鍋,我們日常從那通行,不僅有安全隱患,還會影響人家店里的食品安全。” 一時間,“有圖為證”的規劃依據,與老鄭口中“必經之路”的實際需求,形成了尖銳的矛盾。難道,老鄭真的無權從老李家門口的通道通行嗎? 思明法院經審理認為,老鄭與老李作為毗鄰房屋的使用權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通行等方面的相鄰關系。面包店背后的通道是公共通道,不在老李承租范圍內,老李無權阻止老鄭使用。雖然老鄭承租的房屋可以從一樓面包店出入,但出行受經營時間、場地條件等限制,并不方便。況且,老李此前也曾默許老鄭等多人從該通道通行。 最終,思明法院作出判決:老李應向老鄭提供通道口處鐵門的鑰匙,并為老鄭的日常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同時,老鄭在通行過程中,也應自覺避免制造噪音等行為,以免干擾老李的正常生活。希望雙方能夠以此為契機,共同營造和諧、便利的居住環境。 一審判決后,老李不服提起上訴。廈門中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補充說明“提供通行的必要便利”是將柵欄換成帶門可通行的柵欄,鑰匙交由雙方共同使用。 判決生效后,老李仍不服氣,并未按期履行,老鄭遂向思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向老李發出了執行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面對司法權威,老李主動履行了判決,把鑰匙給了老鄭。 但老李心中仍有不滿:“他拿了鑰匙肯定會影響我們生活。”老鄭對老李也滿是不信任:“他過兩天再換個新鎖怎么辦?” “強制開鎖易,化解心結難。若簡單結案,矛盾恐將再度爆發。”思明法院執行法官看到雙方的矛盾并未真正實質人化解,便將雙方請到法院,嘗試一場“面對面”調解。 “您擔心安全和衛生,但鎖門不是合法途徑”“您享有通行權,但也需考慮他人感受”…………法官從法理與情理雙重角度,引導雙方換位思考。當老李提到“家中曾被盜竊”的隱憂,老鄭談及“面包店油鍋危險”的苦衷,法官調解的方向逐漸清晰————矛盾的根源并非通行權本身,而是缺失的理解與信任。 “老李啊,法院判決也明確了,這條道不是你個人所有的,而是公共通道。你這樣不管不顧地鎖著,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某種程度上還侵害人家通行權。”“老鄭啊,你想要通行權利沒有錯,但是你也要換位思考。別人每天從你門前經過,卻總是吵吵鬧鬧,亂放東西,你心里怎么想?”法官的話,讓老李與老鄭陷入沉思。 “通道是大家的,但安寧是共同的。”法官趁熱打鐵,抓住癥結,以“遠親不如近鄰”破題,建議雙方訂立“鄰里公約”:老李承諾不再擅自換鎖,老鄭保證規范使用通道、及時清理垃圾。曾經怒目相對的兩人,在執行法官的見證下,終于握手言和。 “之前只想著爭口氣,現在明白鄰里相處要互相留個門。”老李的感慨,道出了這場調解的精髓。思明法院沒有止步于判決執行,而是以調解為紐帶,將法律剛性與情理柔性相結合,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本報記者 王淯瀅 通訊員 朱貝妮 鄭怡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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