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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白皮書,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借鑒參考。其中,莆田市秀嶼區檢察院一案例入選。 2023年1月底,鄭某某通過網絡向同案人“奇異莓”(另案處理)購買一款減肥產品“減脂丸”食用。因效果不錯,鄭某某產生販賣牟利的想法。隨后,鄭某某向“奇異莓”以每顆5元的價格購進“減脂丸”,該產品無批準文號、生產日期、生產廠家、合格證等信息。經查,自2023年2月起,鄭某某通過網絡對外銷售該產品,共計銷售18盒合計25340元,從中獲利20840元。經鑒定,涉案產品的金色膠囊中檢出西布曲明,含量為131.40mg/g;粉色膠囊中檢出左旋肉堿,含量為132.88mg/g。2024年6月20日,秀嶼區檢察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鄭某某提起公訴。2024年9月19日,秀嶼區人民法院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鄭某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2.6萬元。 此案中,秀嶼區檢察院在嚴厲打擊有關刑事犯罪的同時,注重發揮公益訴訟的獨特價值,最終以達成調解協議的形式促進違法者主動履行賠償責任并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危險,使懲罰性賠償落到實處,有力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體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陳靜 陳琦 何晶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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