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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當寧化縣檢察院檢察官將司法救助金送到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李某手中時,這位經過多次手術治療、身心備受折磨的婦女聲淚俱下:“這筆錢不僅能讓我繼續做康復治療,兩個孩子的新衣服也有著落了。”這場司法接力,正是寧化縣檢察院深入踐行“一體履職+司法救助+社會救助”機制的生動實踐。 2024年初,寧化縣檢察院在接待李某來訪時,得知她因交通事故導致殘疾、卻未得到有效賠償。經濟賠償問題可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不屬檢察機關管轄,但李某反映的情況觸發了檢察官的司法救助線索摸排“警報網”。經部門討論,寧化縣檢察院決定派員走訪該案執行法官、李某家庭、所屬村居等。經初步核實,被執行人已死亡,其生前無固定經濟來源,賠付能力不足。李某則因交通事故造成身體一處九級傷殘、兩處十級傷殘,家庭無法負擔醫療康復費用。 為幫助李某一家的生活走上正軌,該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召開部門聯席會,與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探討該案執行問題,努力尋找檢察環節切入點,決定向民事行政檢察部門移送該案件線索。 檢察官調閱案件卷宗后,走訪了被執行人所屬村居等,了解到被執行人有一棟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但系被執行人妻子的唯一住宅。經雙方當事人自愿協商,李某同意放棄對該住宅的執行。針對僵局,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和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再次召開聯席會,商討李某的法律救濟途徑,最終一致認為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生活困難、急需醫療費用,決定將該案導入國家司法救助程序。 會后,分管控告申訴檢察部門的院領導與司法救助案件承辦人及時走訪縣委政法委,匯報李某案件情況,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審核,獲得縣委政法委支持。為解決賠償缺口大、目前救助金額不足以解決李某家庭面臨的困難等問題,寧化縣檢察院及時向三明市檢察院報告案情,移送案件材料提請聯動救助,獲得上級檢察院支持,共計向李某發放國家司法救助金4萬元。 發放司法救助金固然能在短期內緩解李某家庭經濟困難,但其一家人今后的生活來源始終是承辦檢察官心中的牽掛。為此,檢察官迅速續寫司法救助工作的“下半篇文章”,了解到李某丈夫具備一定專業技能,遂當起“聯絡員”,深入轄區多家“專業對口”的企業走訪,同時協調企業、社區及志愿者成立幫扶小組,在短時間內為李某丈夫聯系了工作崗位,形成“輸血+造血”的長效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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