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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察顯擔當 為民解憂踐初心 ——長汀縣檢察院以司法為民書寫新時代答卷 近年來,長汀縣檢察院立足行政檢察職能,堅持“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在依法履職中傳遞司法溫度,在服務民生彰顯檢察擔當。 罰單背后有民生 檢察調解護民利 “感謝檢察機關幫我爭取到分期繳納的機會,我一定按時履行義務!”面對市場監管部門4萬元的罰款,身患腎病的當事人胡某因無力一次性繳納罰款一度陷入絕望。2023年8月份,胡某因經營未按規定檢疫的肉類被罰款2萬元,后因未及時繳納被加處罰款至4萬元。案件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后,胡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承辦檢察官通過調閱卷宗發現,胡某雖存在違法行為,但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改正違法行為減輕危害后果,因其被查出患重大疾病導致經濟困難未及時履行罰款。為兼顧執法剛性與民生需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聯席會議”的模式,一方面建議市場監管部門與胡某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另一方面與市場監管部門、法院召開聯席會議,通過厘清案件事實,闡述當事人的實際困難,最終推動達成分期繳納的方案。今年3月18日,市場監管部門向檢察機關復函,已和胡某達成分期繳納的和解協議,同時向法院撤回對胡某的強制執行。 從“一罰了之”到“罰當其需”,檢察機關既守住了執法底線,又托住了民生底線,讓冰冷的罰單有了溫度。 行刑銜接化紛爭 避免案結事不了 “多虧了你們,以后我們再也不沖動了。”胡老漢緊握住檢察官的手說道。此前,胡老漢的兒子胡某與鄰居姚某因相鄰小路糾紛發生肢體沖突,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胡某和姚某情節輕微,且雙方已達成刑事和解,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案件雖已終結,但檢察機關并未止步——根據行刑反向銜接機制,違法行為是否需移送行政處罰成為行政檢察部門的審查重點。 行政檢察官經審查發現,該案系鄰里糾紛,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協議。若向行政機關提出對兩人進行行政處罰的檢察意見,可能激化鄰里關系,背離“案結事了人和”的初衷。行政檢察官認為本案符合《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九條“減輕處罰或不予處罰”的情形,可以不對胡某和姚某進行行政處罰,對該案終結審查。 從“治罪”到“治理”,檢察機關以“情、理、法”融合的監督智慧,避免“一案結多案生”,讓矛盾化解在煙火街巷中。 揭穿“幽靈茶莊” 守好群眾“錢袋子” “這20多個個體戶都是虛假注冊的!”2022年,長汀縣檢察院在辦理林某涉嫌幫信罪案件時,發現其通過編造名稱、地址、經營范圍等信息,以“某某茶葉店”等名義虛假注冊個體戶用于接受電信網絡詐騙資金,案涉個體戶接收資金高達5億元,其中關聯電信網絡詐騙資金25萬余元。這些“幽靈茶莊”不僅擾亂了登記機關的管理秩序,同時損害了他人的財產權益。為此,該院向市場登記主管部門發出撤銷這些虛假市場主體的檢察建議書。 2024年11月11日,市場登記主管部門向長汀縣檢察院復函,已經做出對市場主體撤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后續會加強提交材料的審核,避免虛假登記。 從“被動受理”到“主動治理”,長汀縣檢察院以檢察建議守好萬千家庭的“錢袋子”。 下一步,長汀縣檢察院將持續深化行政檢察工作,嚴格把握行刑反向銜接中“可處罰性”,建立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等機制,既做違法行為的“監督者”,更當民生難題的“解題人”,用法治之力守護人民群眾美好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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