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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執行人陳某拖欠16萬元貨款逃避執行,法官根據線索連夜驅車170公里突襲。近日,平和法院執行局跨市追擊老賴,兩小時閃電執法,獲申請人贈錦旗點贊。 李某與陳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平和法院判決陳某應支付李某貨款16萬元。判決生效后,陳某未履行付款義務,李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受理案件后,執行法官多次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督促被執行人陳某履行義務,并依法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但陳某卻“人間蒸發”,執行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日前,執行法官接到李某提供的線索后,迅速核實信息、鎖定被執行人陳某的精確位置,僅用十余分鐘便完成人員及車輛集結。當日17時30分,執行法官火速出發,驅車奔赴170余公里外的石獅市。 19時30分許,執行法官抵達目標地點,成功控制住陳某。執行法官現場向陳某釋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但陳某仍無悔改之意。經依法審批后,法院對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21時10分許,執行法官將陳某移送至拘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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