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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該為了快點還錢,就聽李某的話偷煙,真是損人不利己啊!”日前,提及自己干的傻事,犯罪嫌疑人黃某追悔莫及。今年4月,福州市長樂區檢察院提起公訴,黃某、李某因犯盜竊罪,被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兄弟,我這手頭緊,欠你的錢能不能再寬限一段時間?”黃某語氣忐忑。 “最近我女兒生病,老婆生孩子,都需要用錢。”李某突然壓低聲音,“不然這樣,你去幫我‘拿’批香煙,咱們的債一筆勾銷。” “這……不會出事吧?” “放心!你只管拿到手,其余的我來搞定……” 這是去年黃某和李某的一段對話。盡管心里忐忑不安,黃某還是照做了。 不久,公安機關接到群眾報警,稱福州長樂某倉庫四大箱、兩大袋香煙不翼而飛。經民警偵查,線索很快鎖定黃某并將其抓獲。 “我已經把煙全部給李某了,但他只是收煙的,不知道煙是偷來的。”面對檢察官訊問,黃某面不改色。然而,警方調取的通話記錄顯示,盡管黃某與李某存在聯系記錄,但兩人刪除了一切聯系方式,如此欲蓋彌彰的行為,檢察官察覺到“銷贓人員”李某或許并不無辜。 黃某是如何精準鎖定倉庫位置的?又為何極力為李某辯解?帶著疑問,長樂區檢察院立即向偵查機關提出繼續補充偵查,深挖案件是否存在其他隱情。 經過進一步偵查,種種線索表明李某果然“不簡單”——報案的倉庫主人竟是李某的生意伙伴陳某。 “因為我們一起合作過生意,我知道老陳的香煙不是向煙草公司登記購買,而是通過私人渠道調來的,我就賭他丟了也不敢報警。”2024年8月,為讓黃某及時還債、資金快速回籠,李某便想出了以“黑吃黑”方式來填補窟窿。 “我把倉庫定位發給黃某,好讓他提前規劃路線,順利得手。”李某耷拉著頭,懊悔地說道,“其實我也不是不害怕,之后的每天我都提心吊膽,給老陳打過幾次‘關心’電話,想知道他對這件事是怎么想的,勸他可以自認倒霉,不要報警。” 李某和黃某自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卻低估了法律的力量,也高估了自己的“聰明才智”。面對鐵證如山,兩人精心策劃的“小聰明”被徹底揭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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