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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提供身份信息,協助注冊并刷臉認證就能獲取傭金,不料,早已踏進犯罪深淵。近日,洪某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被漳州市龍海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洪某沒有固定工作和住所,為獲取生活費,2024年10月,他在社交網絡平臺接任務,協助完成“接碼”“實名認證”等業務獲取傭金。據悉,“接碼”是指把手機號碼提供給對方,供對方到各種平臺注冊,再把收到的手機驗證碼發給對方協助完成注冊。“實名認證”則是用自己的手機號在各個平臺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后,再把注冊的賬號密碼提供給對方。“接碼”每單獲利10-20元不等,“實名認證”則每單20-30元。這些注冊的賬號都被不法分子用來從事網絡犯罪活動。 今年1月18日,洪某在某APP“實名認證”域名后被他人用于跳轉虛假股票炒股軟件,導致黃某通過該軟件炒股被詐騙91萬元。后黃某報警,洪某被抓獲歸案。經查,洪某共獲利3000余元。歸案后,洪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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