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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申請執行人郭某將一面寫著“辦案迅速 一心為民”的錦旗送到寧化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感謝法院高效執行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勝訴權益。 2023年,郭某受雇于張某,并從事倉庫管理工作。其間,張某以支付倉庫租金、運費等為由向郭某借款70000元并出具借條一張,郭某多次向張某催討欠款未果后訴至法院。2024年12月16日,經寧化法院判決,張某應償還郭某借款70000元。判決生效后,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今年4月,郭某向寧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干警第一時間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張某的微信、支付寶、銀行賬戶等進行全面查詢。經仔細排查,發現張某名下銀行卡賬戶存在足額資金,執行干警果斷采取措施,快速凍結張某銀行賬戶。在15日異議期屆滿后,依法將款項扣劃至法院賬戶,并發放給申請執行人郭某。該案從立案到執結僅用時2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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