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設立居住權條款—— 化解房產糾紛 重系親情紐帶 家庭房產本應是遮風擋雨的港灣,有時卻因復雜糾葛成為親情撕裂的導火索。近日,廈門市海滄區法院人民民事審判庭調解一起女兒起訴父親與侄女的房產贈與合同糾紛案件,通過設立居住權條款,既化解法律紛爭,又重系親情紐帶,成為司法為民的生動寫照。 林大爺夫婦育有一子三女。2024年11月,林女士發現登記在父親林大爺名下的屬于父母共同財產的一套房產,在母親去世后尚未分割的情況下,被父親贈與了侄女,并完成了過戶。 這份突然的贈與合同讓林女士感到憤怒委屈,認為父親與侄女“惡意串通”侵犯自己和其他倆姐妹的權益,遂將二人告上法庭,要求確認贈與合同無效,并恢復登記。一家人因房產問題陷入激烈對峙,親情岌岌可危。 了解案情后,承辦法官深知此案的復雜性與特殊性,通過深入調查,試圖還原事情真相。 “房產雖登記在我的名下,但老伴生前寫下一份遺囑,要將所有房產和店面全部贈與兒子。現兒子因意外離世,我就通過贈與方式將房產給予孫女。”庭審現場,林大爺表示,并提交一份自書遺囑。 “母親生前患病期間,一直由我負責照料,我從未聽過母親要將全部房產和店面都留給哥哥,也從未見過這份遺囑。”林女士表示,其并非在意房產歸屬,而是無法接受父親瞞著她與姐妹處置財產,更擔心父親將房產全部贈與侄女后可能老無所居,堅持要求將房產恢復變更至父親名下。 雙方各執一詞,庭審陷入僵局。承辦法官憑借多年的辦案經驗,敏銳察覺到,這起看似簡單的房產糾紛,實則是親情與誤解交織的復雜矛盾,若僅依據法律條文進行判決,雖能解決表面的法律問題,但家庭內部的裂痕將難以修復,親情也可能因此徹底破裂。于是,承辦法官決定轉換思路,通過調解的方式,化解這場家庭危機。 經過與當事人的深入溝通,承辦法官發現各方雖立場不同,卻都心系家庭。為平衡利益,承辦法官勸說林大爺平等對待每一位子女,將非訟爭的兩處房產贈與兩個女兒(其中一個女兒自愿放棄財產)。林大爺表示同意,但擔憂晚年居住和生活得不到保障。于是,承辦法官結合法律規定,提出在調解協議中設立居住權條款,明確居住權設立的條件、期限、權利義務等內容。 經細化協商,協議確定林大爺終身享有居住權;對林大爺的日常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等方面也進行詳細約定;林女士及其余姐妹同意將案涉房產贈與侄女,不再主張合同無效,糾紛圓滿解決。 “此案通過居住權制度,在產權歸屬與親情維系間實現平衡,讓法律成為家庭關系的‘ 黏合劑’,不僅解決個案,更提供了‘權利細分、利益共享、情感修復’的新型解紛范式。”承辦法官表示。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