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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法官,我收到賠付款啦!感謝法院,感謝您的悉心調解!”近日,寧化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接到當事人吳某的一通報喜電話。至此,這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2024年5月,吳某騎人力三輪車與平某駕駛的小型客車發生碰撞,造成吳某受傷及兩車受損。吳某受傷后即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11天后出院。事故發生后,交警大隊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吳某負主要責任、平某負次要責任。經司法鑒定所鑒定,吳某傷殘程度為十級傷殘,誤工期120日、護理期60日、營養期60日。另查明,平某駕駛的小型轎車投保了機動車強制責任保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吳某多次與平某、保險公司協商,各方未能達成一致賠償協議,遂起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與各方當事人聯系,在仔細審查證據并了解清楚案件事實后,多次組織各方溝通調解。經過承辦法官不懈努力,各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平某、保險公司同意賠付吳某因該案交通事故造成的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各項損失合計7.7萬元,雙方簽訂調解協議。 半個月后,平某、保險公司將全部賠付款7.7萬元匯入吳某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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