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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廈門翔安法院審結該區首例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罪刑事案件,被告人張某因向他人出售包含竊照功能手機、耳機及專用撲克的賭博作弊工具,被以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4年7月,被告人張某以7000元價格向買家劉某出售一套具有竊照功能的手機、耳機及專用撲克的賭博作弊工具。半個月后,劉某因賭博被公安機關抓獲,查獲該作弊工具,經鑒定手機為竊照專用器材。張某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并退繳違法所得。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張某犯非法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罪名成立。法院鑒于張某具有坦白情節、自愿認罪認罰且主動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及酌情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非法生產、銷售竊照專用器材,無論用途如何,均嚴重破壞社會公平秩序、侵犯他人隱私、危害社會安全。在此提醒大家要增強法律意識,抵制購買、使用非法器材,發現竊聽、竊照等情況要及時報警,對網絡銷售的此類設備切勿隨意購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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