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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6月11日上午,由漳州市龍海區紀委監委移送龍海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在龍海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并宣判。此次庭審,由龍海法院黨組書記、院長柯秀娟擔任審判長,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邱遠典出庭支持公訴。 庭審現場,程序依法有序推進,從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到最后陳述環節,既充分保障了控辯雙方訴訟權利,也完整再現被告人林某因價值觀錯位、權力觀扭曲、事業觀偏差而跨越黨紀法規“紅線”,最終墜入犯罪深淵的全過程。 庭審最后,林某深刻懺悔,表示辜負了黨的培養和組織的信任,真心認罪認罰,接受改造。最終,林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區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教育局等30多人旁聽庭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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