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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調解一起因入戶門改動引發的鄰里糾紛。 楊某與陳某是挨門挨戶的鄰居,雙方在房屋裝修期間因房屋入戶門安裝及相鄰外墻使用等問題發生矛盾。2024年9月,楊某在裝修自家房屋時,私自將其房屋的內開式入戶門改為外開式,致使開門后過道寬度不足0.2米,嚴重影響陳某家庭成員出入和生活。雙方經物業公司、住建局等部門多次協調未果,陳某遂訴至城廂法院。 受理此案后,經辦法官多次向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明確爭議焦點后進行現場勘查,并組織雙方調解。調解中,法官聽取當事人意見,查看入戶門及相鄰外墻使用情況,從法理角度解釋相鄰權規定,從情理角度強調鄰里關系重要性,并提出解決方案促使雙方縮小分歧。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楊某將外開式入戶門改回內開式,并將安裝在陳某房屋外墻平臺上的熱水器移至自家墻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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