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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西安街頭,光澤法院執行法官的身影出現在一棟普通住宅前,一次跨越千里的執行任務正面臨兩難:一面是申請執行人謝某多年未償的焦灼等待,一面是被執行人崔某僅存的棲身之所。如何破局?一場善意與智慧交織的執行探索就此展開。 多年前,龔某以投資為由向謝某借款,到期后卻一再推諉。法院判決龔某及其前妻崔某共同還債,然而兩人如人間蒸發,名下亦無財產可執行,案件被迫終本。 2024年,謝某再次申請執行。執行法官抽絲剝繭,發現龔、崔二人已離婚分居——龔某失業無力償還,崔某名下雖有房產,卻也剛剛失業。經執行法官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給予崔某兩月寬限期,待其找到工作后以薪資償還。希望之光曾短暫亮起,卻又因崔謀職無果而熄滅。 案件重回執行軌道。光澤法院迅速行動,依托“交叉執行”機制與西安灞橋區法院協同,查封崔某房產并啟動評估拍賣程序。但執行法官深知,拍賣周期長、價格不確定,更意味著崔某將徹底失去唯一住房。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在與崔某的面對面溝通中,執行法官除向崔某釋法析理,更主動提出“自行處置”等履行方式供其參考。 “能否先解封?我愿抵押給親友籌款!”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在執行過程中,經當事人雙方同意,可在人民法院的監督下,通過協商以拍賣、變賣、以物抵債等方式以合理價格自行處置財產,提高財產處置效率,降低當事人履行成本。向親友抵押貸款雖然在光澤法院尚無先例可循,但為最大限度減少雙方損失,執行法官連夜查找相關法律依據與案例。經執行法官積極協調,雙方最終達成一致:解除查封,在法院監督下完成房產抵押貸款。 當最后一筆款項通過法院交付到謝某手中時,謝某長舒一口氣,多年的等待塵埃落定;崔某保住了遮風避雨的家,眼中難掩感激:“真沒想到,房子還在……” 光澤法院此次跨越山海的執行,以“交叉執行”機制為翼,托舉當事人權益;更以“自行處置”的創新實踐為鑰,解開了“唯一住房”的執行死結。法律文書上的勝訴權益,在法官對現實困境的體察中,最終落地為兼顧法理與人情的“最優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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