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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期,寧德市蕉城區檢察院受理的一起由當事人申請監督的“刑民交叉”虛假訴訟案,獲法院再審。 該案中,陳某偽造了一份蘇某向其借款230萬元的借條及銀行轉賬電子憑證,并以上述偽造證據,向法院起訴蘇某及其妻子,在蘇某及其妻子缺席的情況下,騙取法院生效判決,并申請強制執行。 蘇某及其妻子在知曉案件后,向蕉城區檢察院提起申訴,要求檢察機關啟動監督程序,維護其合法權益。 檢察機關受案后,經審查發現該案涉案金額較大,且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遂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偵查辦理,并以刑事案件已有證據為基礎,進一步查清陳某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債權債務關系,通過民事訴訟及申請強制執行,企圖非法占有蘇某財產的事實。 鑒于上述事實,蕉城區檢察院向同級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法院依法啟動再審程序,撤銷原審判決,駁回陳某全部訴訟請求,并對陳某處以罰款10萬元。 檢察官提醒:虛假訴訟,俗稱“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于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采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虛假訴訟不僅侵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浪費司法資源,擾亂司法秩序,對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權威造成極大傷害。“碰瓷”國家法律,玩虛假訴訟的“套路”終會自食其果。發現虛假訴訟線索可向檢察機關申請法律監督。線索舉報方式:撥打12309檢察服務熱線或直接到檢察院檢察服務中心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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