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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南平建陽區綜治中心的調解室里,長桌擦得锃亮。業主周某攥著衣角,物業公司代表指尖輕點賬單,兩位人大代表坐在側面,目光平和——這場僵持三年的物業費糾紛,正待調解。 2022年,周某在小區買下新房,因常年在外,房子一直空著。“沒住人,憑啥交物業費?”從當年4月起,他便停了物業費。物業公司上門、發函催了十幾次,周某始終覺得不合情理。今年6月,物業公司將周某訴至法院。 “我不明白,我房子都沒有住,為什么還要交物業費?”調解之初,周某漲紅著臉,不解地問。法官和人民調解員給兩人遞了杯茶:“小區綠化得澆水,電梯得維保,空置房也享受了這些物業服務,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基本合同義務,這是法理。但周先生確實沒入住,不了解這些,心里有疙瘩也能理解,這是情理。” 法官拿起計算器,一筆筆核實:物業費是基礎服務報酬,得按合同來;但考慮到周某并非惡意拖欠,違約金可按實際損失調整。人大代表余月友接過話:“咱們既要保障物業公司的合法權益,也要讓業主心里舒坦。” 經過兩個小時的算與聊,周某原本緊繃的神情慢慢放松,“謝謝你們把道理講得這么清楚,我明白了,該交的錢我會交,就是違約金能不能減少些……”物業公司代表也點頭表示:“違約金可以適當減免。”周某當場轉了款,出門時回頭笑了:“還是要面對面坐下聊,我要是早知道這些,也不用拖三年,麻煩大家了。” 這場調解,像塊投入湖面的石子,蕩開的是建陽法院扎根基層的治水智慧。 “不能等糾紛‘長熟’了再掰扯。”建陽法院早有盤算。今年3月,南平市首家“金融糾紛聯動化解中心”在建陽區綜治中心揭牌,法官帶著團隊駐點,從調解到司法確認,再到速裁快審,一條龍解決金融麻煩。截至7月,274起糾紛在這兒消弭,108個案子快審快結,當事人少跑了多少路,沒人細算,但“省心”是共識。 如今,這套“一站式”解紛法又用到了物業糾紛上。就像周某這起案件,立案后依當事人申請,指定特邀調解員引導雙方平等協商,人大代表全程監督,將法理說透,情理講通,糾紛當場化解,錢到賬,心也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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