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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突發死亡怎么賠? ——周寧縣李墩司法所啟動“園區楓橋”機制化解一起糾紛 近日,周寧縣司法局李墩司法所啟動“園區楓橋”機制,成功調解一起工傷死亡賠償糾紛,促成涉事雙方和解。 7月17日下午,李墩工業園區某制造企業的一名中年男性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突發意外,經搶救無效不幸去世。死者親屬聞訊后情緒激動地趕到企業,要求企業給出說法并給予賠償。事件發生后,企業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向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報告,并向李墩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為此,李墩司法所立刻啟動“園區楓橋”調解機制,迅速組建由縣人社、法院、司法所等部門以及律師、專職人民調解員等成員組成的調解小組,及時介入調解,并持續關注事件發展動向,積極做好調解前期準備工作。 7月19日下午,待死者直系親屬悉數到場后,調解工作正式啟動。初步調查顯示,死者為企業員工,家庭經濟條件較差,且為家中主要勞動力。家屬提出高額賠償要求,而企業則強調事件屬于意外,需按《工傷保險條例》處理,雙方分歧較大。 “調解的核心在于平衡情理法。”調解員孫偉民說道。首輪調解中,家屬情緒激動,指責企業安全措施缺位,企業則認為已盡到安全管理責任,調解一度陷入僵局。調解小組決定采取“背靠背”方式分頭溝通:向家屬詳細解釋工傷賠償標準和法律程序,同時勸導企業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額外給予補償。 調解進入第二天,雙方態度出現緩和。企業同意先行支付喪葬費用,并承諾配合進行工傷認定;家屬則降低了賠償預期,但對于具體金額和責任認定仍存在爭議。調解員會同人社部門人員,現場解讀《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工傷死亡補助金的規定,并引用同類案例的調解結果,逐步縮小雙方分歧。關鍵時刻,企業負責人主動提出增加補償金,家屬平和接受。隨后,調解員進一步幫助家屬厘清法定賠償與企業補償的具體構成,最終推動雙方于7月21日晚達成協議。 根據調解協議,企業除承擔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死亡補助金外,額外向家屬多支付35萬元補償金,并承諾協助為死者父母辦理供養親屬撫恤金。家屬代表簽字后哽咽地表示:“感謝調解員的幫助,讓我們既得到了法律保障,也感受到企業誠意。” 當雙方當事人在調解協議書上按下鮮紅的指印時,連續奮戰多日的調解員終于放下心中大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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